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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少交土地出让金,擅改房产使用性质,业主多年拿不到产权证
深圳一开发商竟伪造公证书
晨报讯 (记者 颜斐)深圳一开发商为改变业主房产使用性质,伪造业主签字,还制作了数十份公证书,谎称业主同意改变房产使用性质。为此,业主们陆续将开发商告上罗湖区法院。记者昨天获悉,深圳市公证处证实,多名业主向公证处提交的当年开发商向规划部门提供的公证书均是伪造。据了解,这样的假公证书至少有60余份,这是目前国内最大的伪造公证书案,警方已介入调查。
写字楼变身民宅
26层的爵士大厦地处深圳罗湖区繁华的嘉宾路与和平路的交会地带,开发商是深圳基泰投资有限公司。日前,业主们发现开发商竟然伪造数十名业主的签字,将房产使用性质由公寓式写字楼变更为单身公寓。
业主蒲女士说,前者可以办公,后者实为民宅,不可以注册公司。目前,大厦内的数十户业主面临无法注册公司的危机。据蒲女士的代理人梁韶辉律师说,大厦早在2003年已交付使用,但由于业主们至今拿不到产权证,这些房子无法转让。目前爵士大厦周边楼房的房价已上涨到每平方米2万多元,保守估计,业主们损失至少在上千万元。而按照法律规定,大厦使用用途的变更,开发商可以少交千万元土地出让金。
开发商制作假公证书
据了解,申请变更建筑使用性质,必须经大厦4/5的业主同意,业主们可以经公证授权委托开发商办理。深圳市国土局档案里存有数十份这样的委托书,其中蒲女士和黄女士的委托书称,同意委托基泰公司代理变更手续。每份委托书都附有一份盖有“深圳市公证处”印章的公证书。(2004)深证民叁字第6036号蒲女士的公证书写到,蒲本人在公证员面前,在委托书上签字确认。
“谁会同意这种损害自己权益的事情?”蒲女士和黄女士认为委托书上的签名系伪造。原深圳市规划国土局罗湖分局2004年5月26日文件显示,公证书由开发商基泰公司提供,共有63份,但这些业主们均表示未授权基泰公司。
公证处准备报警
2月18日上午,深圳市公证处档案室负责人金红查阅档案后证实,授权公证书上的“民”字文号在2004年已不使用,初步判断公证书为伪造。公证书显示,公证员落款为“王丽君”。2月18日下午,公证处罗丽莲主任与王丽君联系后说,王从未做上述公证。2月20日,深圳公证处给梁韶辉律师出具了书面文件,称从未出具过上述公证书。同时,公证处搜集证据,准备向警方报案。
罗主任说,如此大规模地伪造在国内从未见过。公证书属于法律文书,受法律保护,这种伪造行为已涉嫌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
据悉,蒲女士和黄女士已将基泰公司起诉至深圳罗湖区法院。与此同时,业主们向深圳国土局提出异议,要求国土局撤销初始登记。国土局表示,即将对此展开调查。梁律师说,业主们正在搜集资料,准备报案,追究冒用签名人员的刑事责任。依据刑法第280条,伪造公证书,主要责任人将被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等,情节严重者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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