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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梁冬)
为明确房屋产权,避免日后因房屋所有权问题使亲人间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一种新型的购房方式正在逐渐取代延续了多年的传统置业模式:以前只有在公房上才会出现的一证多名,如今在普通商品房房产证上,房屋共有产权的现象越来越多。
日前,哈尔滨市民王爱萍和爱人到当地房管部门为自家新购买的住房办理了房产“共同持有证”。“这房子是我们夫妻俩共同筹资买的,房产证上当然要同时署上两个人的名字。因为目前虽然我们两人感情很好,不过以后一旦婚姻发生变故,就可能在财产归属的问题上引起争议,而办理‘共同持有证’可以减少很多麻烦。”王爱萍这样解释她和爱人在新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联合署名”的初衷。
时下,越来越多的哈尔滨新购房者持有与王爱萍一样的想法。他们为维护自身的权益纷纷为自己新购住房办理了“共同持有证”,以明晰共同持有人间的产权关系。
除了夫妻双方办理房产共有外,还有很多老年市民为子女继承考虑,也采取了在房产证上“联合署名”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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