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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徐旭忠)
记者从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了解到,从11月1日起,重庆市农村居民,凡是首次在城镇购置普通商品住房,只要价格在房管部门公布的市场均价以下,可免征契税。
据了解,凡农村居民,在重庆市城镇首次购买一套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普通商
品住房(含二手住房),其购房单价,主城11区在重庆市国土房管部门公布的市场均价以下;远郊区县在当地市场均价以下,免征契税。购房单价超过上述规定标准的,其超出部分,按现行政策计征契税。夫妻双方均为农民的,只享受一次契税优惠。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农民购房享受契税优惠,应向征收机关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已婚者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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