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微信
因房屋实际面积比合同多出约8平方米,南岸区某小区125位业主集体起诉开发商。一审遭遇败诉后,业主们上诉。昨天,该案在市五中院二审。
缘由:房屋多出8平方米
记者了解到,2003年底,南岸区某小区房屋开始发售。
今年初,买下房屋面积大约为111平方米的125业主,在接房时被告知,房屋实际面积是119平方米,要比合同多出8平方米左右。开发商便要求业主补差价。但业主们认为开发商欺诈,遂集体将开发商起诉到南岸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开发商承担误差比3%以外的房价款。
南岸区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合同约定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业主们应当预见,而且合同中也有"据实计算"的条款,所以开发商不存在欺诈,遂驳回了业主们的诉讼请求。
原告:指责对方不诚信
该案本定于昨天2时30分开庭二审,但才到1时40分,审判大厅就坐满了业主。记者估算了一下,约有100位。业主李先生说,房子不是小事,所以有这么多人来。
昨日法庭上,业主的代理律师认为,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约定面积与实际面积相差3%以内,属于正常。但是119相对111,多出了8平方米,显然超出3%的范围。虽然合同规定,房价"据实计算",但开发商未对业主说明,故意隐瞒事实真相,显然存在欺诈。
业主律师还说,业主和开发商是民事法律关系,而我国民法的首要原则就是"诚实守信",如果开发商在合同上做手脚,在附图上做手脚,那他还有什么诚实,还有什么守信?
庭下掌声一片。
被告:法庭上显得沉默
整个庭审过程中,开发商方面的两个代理律师都比较沉默,无论是回答法官提问,还是对业主方证据发表意见,都只说几句话。
当业主律师问,为什么合同上是111平方米,而图表计算出来是119平方米时,他们支支吾吾,直到法官催促,一个律师才说:"可能是由于人事变动的原因。"庭下的业主们不满意这样的答复,便开始起哄,被法官及时制止。
由于双方不愿意调解,法官宣布择日再判。庭审结束后,业主们仍不愿离开法庭。
姓名: | 手机号: *必填 | 看房路线: |
版权所有 © 2009 烟台龙真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 服务声明 (鲁ICP备05034347号) 地址:烟台市北马路三水商务大厦1815室 电话:0535-6666806 全景统计
网站合作伙伴:烟台装饰协会 山东房地产网 莱山房产交易中心 网站法律顾问:山东百灵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