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图找房

地图找房

楼市资讯 烟台楼市 国内资讯 楼盘资讯 房贷理财 热点专题 地产数据
当前位置:资讯首页>国内房产 > 国内动态 > 正文

收了定金不卖商铺 上虎开发商败诉赔偿15万

2007-10-22 07:24:35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佚名    分享到:
关闭

分享到微信

用手机看
扫描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热辣资讯怎能独享
动动手指分享给小伙伴吧!

  BY 何勇 每日经济新闻 吴艳燕 通讯员

  签订《商铺认购意向书》并支付意向金后,等着开发商发出售房通知,然后付款买房,岂料事隔三年,仲先生等来竟是开发商已经不声不响地将商铺全部出售的消息。买房计划落空,仲先生一气之下将该商铺的开发商上海金轩大邸房地产项目开发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近日,市二中院对这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作出终审宣判,判决解除仲先生与金轩公司签订的《商铺认购意向书》;由金轩公司向仲先生返还意向金2000元并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15万元。

  案件回放:买主三年等待一场空

  2002年7月12日,仲先生与金轩公司签订《商铺认购意向书》,约定在由仲先生向金轩公司支付购房意向金2000元后,取得该公司所开发的一小区商铺的优先认购权。金轩公司在商铺正式认购时,将优先通知仲先生前来认购。如仲先生未在约定期限内前去认购,则视为自动放弃,金轩公司将无息退还已支付的意向金;如前去认购,意向金将自动转为认购金的一部分。此外,《意向书》还写明预购商铺面积150平方米,均价在每平方米7000元至8500元浮动范围内,但对楼号、房型未作具体说明。意向书签订后,仲先生向金轩公司支付了2000元意向金。

  2003年6月30日,金轩公司取得该小区房屋的预售许可证,但在销售商铺时却未通知仲先生前去认购。

  去年年初,等待了近三年半的仲先生前往金轩公司售楼处,要求按意向书的约定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却被告知因商铺价格上涨,金轩公司不再认可双方原先约定的价格,而且商铺已全部销售完毕,买卖合同无法实际履行,公司只愿向仲先生退还意向金。

  眼看交涉未果,仲先生于去年年末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金轩公司按照150平方米商铺,每平方米7000元,即总价105万元履行买卖合同,或者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

  法院判决: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根据预约合同的性质,结合金轩公司的过错程度,以及仲先生在履约中的支付对价和可能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等,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商铺认购意向书》;由金轩公司向仲先生返还意向金2000元并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

  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提出上诉。仲先生认为,双方签定的意向书合法有效,

房价波动因素并不影响合同的实际履行。金轩公司违反双方约定,在实际出售商铺时未作通知,并由此获取了更大的经济利益,存在过错故意。

  市二中院审理后认为,涉案意向书是双方当时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该意向书明确了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对拟购商铺的面积、价款计算、认购时间等均作了较为明确且适于操作的约定。双方一旦签字,该意向书即已成为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该意向书是对未来签署正式买卖合同的预先安排,是当事人双方为将来订立确定性合同达成的书面允诺或协议,故认定该意向书为独立、有效的预约合同。

  本案中,金轩公司未按约履行通知义务,反而在一审中主张双方签订的意向书无效,违背了民事活动中应遵循的诚实信用基本原则,该违约行为导致守约方的仲先生丧失了优先认购商铺的机会,使其合同目的落空。因此,金轩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何勇

 


看房团报名
姓名: 手机号: *必填 看房路线:
免责声明:本网站转载内容仅为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六区推荐楼盘 | 更多楼盘
  • 香槟小镇·状元府

    均价10000 元/㎡

  • 光明·海上海

    均价7000 元/㎡

  • 恒大御山华府

    均价12000 元/㎡

  • 龙湖·天钜

    均价20000 元/㎡

约房小蜜看房
姓名:
手机:
楼盘:



免费看房电话:134 0535 1234

新闻排行
最新推荐楼盘

香槟小镇·状元府

位置:芝罘区

均价:10000元/㎡

版权所有 © 2009 烟台龙真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 服务声明 (鲁ICP备05034347号) 地址:烟台市北马路三水商务大厦1815室 电话:0535-6666806 全景统计

网站合作伙伴:烟台装饰协会 山东房地产网 莱山房产交易中心 网站法律顾问:山东百灵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