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图找房

地图找房

楼市资讯 烟台楼市 国内资讯 楼盘资讯 房贷理财 热点专题 地产数据
当前位置:资讯首页>国内房产 > 国内动态 > 正文

工商总局等四部委发通知 房产广告禁提投资回报

2007-09-21 05:04:00    来源:新京报    作者:佚名    分享到:
关闭

分享到微信

用手机看
扫描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热辣资讯怎能独享
动动手指分享给小伙伴吧!

  昨天,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银监会、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对非法集资活动发出广告审查监管通知,8类含有或涉及非法集资活动内容的广告被禁止发布,房地产销售、造林等招商广告不得提及投资回报、收益内容。

  擅自募资金禁发布广告

  目前的非法集资活动主要涉及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领域,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销售上市公司股票、非法发行债券。一些非法集资利用广告扩大影响,对非法集资推波助澜;有的变换手法,以招商、经营为幌子,欺骗和诱导人参与,给广告监管和公众识别造成很大难度。

  四部门为此明确表示,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以吸收存款、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形式,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活动,不得以任何方式发布广告。通知中特别列出了禁止发布含有或涉及8项涉嫌非法集资内容的广告。

  广告禁止使用领导题词

  通知中还要求,今后发布涉及投资咨询业务、金融咨询、贷款咨询、代客理财、代办金融业务活动的广告,广告发布者应先查验广告主营业执照是否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商品营销、生产经营活动的广告不得出现保本、保证无风险等内容。房地产销售、造林、种养殖、加工承揽、项目开发等招商广告,不得涉及投资回报、收益、集资或变相集资内容;在涉及集资内容的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包括在职的和已离职的,健在的和已去世的中央、地方党政领导人的题词、照片等。

  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强调,广告发布者由于未查验证明、未核实广告内容,导致非法集资活动广告发布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广告监管机关处理。公安机关认定涉嫌经济犯罪,以及有关职能部门认为已构成或涉嫌构成非法集资活动的,广告发布者应立即停止发布与该活动有关的任何形式的广告,否则将受罚。

  8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

  ●未经国家部门批准的非金融单位和个人以支付或变相支付利息、红利,或给予定期分配实物等融资活动;

  ●房地产、产权式商铺的售后包租、返租销售活动;

  ●内部职工股、原始股、投资基金以及其他未经过证监会核准,公开或变相公开发行证券的活动;

  ●未经批准,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活动;

  ●地方政府直接向公众发行债券的活动;

  ●除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发行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之外的彩票发行活动;

  ●以购买商品或发展会员为名义获利的活动;

  ●其他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社会集资活动。

  (廖爱玲)

 


看房团报名
姓名: 手机号: *必填 看房路线:
免责声明:本网站转载内容仅为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六区推荐楼盘 | 更多楼盘
  • 香槟小镇·状元府

    均价10000 元/㎡

  • 光明·海上海

    均价7000 元/㎡

  • 恒大御山华府

    均价12000 元/㎡

  • 龙湖·天钜

    均价20000 元/㎡

约房小蜜看房
姓名:
手机:
楼盘:



免费看房电话:134 0535 1234

新闻排行
最新推荐楼盘

香槟小镇·状元府

位置:芝罘区

均价:10000元/㎡

版权所有 © 2009 烟台龙真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 服务声明 (鲁ICP备05034347号) 地址:烟台市北马路三水商务大厦1815室 电话:0535-6666806 全景统计

网站合作伙伴:烟台装饰协会 山东房地产网 莱山房产交易中心 网站法律顾问:山东百灵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