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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最近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对广州有何影响?广州市政府将如何结合自身实际贯彻落实?人民网记者就此专访了广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广宁。
记者:张市长,住房和房价是近年来党中央和国务院非常关心、老百姓也非常关注的问题,最近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广州市是如何抓贯彻落实的?
张广宁:《意见》出台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高度重视。《意见》明确指出政府作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体,要发挥主导作用,而且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政府公共服务重要职责。广州近年来正是本着这样的出发点,责无旁贷地履行政府在解决住房问题上的职责,一手积极构建政府住房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好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一手运用市场规律和市场调节机制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努力抑制商品房价格过快增长。应该说,广州的做法,特别是今年3月份出台的“穗七条”完全符合《意见》的精神,很多工作先行了一步。
记者:按照《意见》的要求,广州在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上有何打算?
张广宁:我们要加快构建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为有需要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合适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包括限价商品房。继续落实政府的有关政策优惠措施,租售结合,现房安置和租金补贴并举,切实解决好双特困户的住房困难问题。当然,有能力的家庭应该通过商品房市场去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这次国务院的《意见》在住房保障范围方面有较大的政策调整,将廉租住房的保障范围从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将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范围从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缩窄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我们正在衔接有关政策,计划在原定供应目标的基础上,适当加大廉租住房的供应比重,相应减少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比重。《意见》规定各地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和房价水平确定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广州原定按照人均年可支配收入1.82万元确定的住房保障收入线,以及人均居住面积10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标准线符合广州的实际情况,也符合《意见》的基本要求。只要按既定的总体目标继续推进住房保障工作,广州完全有信心落实《意见》提出的在“十一五”期末使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明显改善的总体要求。
记者:能否具体介绍一下政府保障型住房建设的进展情况?
张广宁:2005年广州已实现了对人均居住面积7平方米以下城市最低收入家庭的应保尽保,现在又扩大了廉租房保障范围,把保障标准提高到10平方米。2006年,广州开工建设了4个政府保障型住房项目,建筑面积61.3万平方米,可供应住宅近8000套。这些项目全部由政府投资,其中廉租住房投资18亿元,约占当年土地出让净收益的25%,远大于国家要求的5%的比例(《意见》调整为10%)。这些项目现在已基本竣工,部分项目已开始验收,全部项目将在今年底完工并交付使用。
今年是广州经济适用房建设投入规模最大的一年,14个新社区开工建设194万平方米2.3万套经济适用房。而整个“十一五”期间广州将建政府保障型住房11.43万套,约占全社会住宅建设总量的两成。其中,面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经济适用房为10.5万套,建筑面积840万平方米。“十一五”期间广州还将建设廉租房9200套,实现廉租住房制度日常化,今后对“双特困户”发现一户解决一户,实现应保全保。
针对部分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广州将按照“国六条”的规定,优先发展中小户型、中低价位的“双限房”。2006年“国六条”出台后,广州立即行动,采取“双限双竞”的方法公开出让商品住宅用地9宗,规划建筑面积206万平方米。这9个项目中已经有部分项目临近竣工,可在今年内形成实际供应。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加大“双限房”用地的供应,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规范“双限房”的开发建设和销售服务。
记者:广州市于今年3月底出台了“穗七条”。5个月过去了,政府主要从哪几个方面进行推进的?
张广宁:我们分别从7个方面开展了工作:一是加大经营性商品住宅用地供应量,多渠道增加住房供给,缓解住房供需矛盾。今年计划全市十区出让经营性商品住宅用地71宗,用地面积4.75平方公里。完善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推进限价商品住宅开发建设。近期,限价商品住宅开发建设和销售的管理办法即将出台。二是加快政府保障型住房建设,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具体内容我在前面已经作了介绍。三是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盘活再利用存量土地,增大老城区居住用地供应。今年,我市计划公开出让14宗居住类闲置用地,通过司法拍卖和公开出让盘活16宗烂尾地,可在老城区增加供应建筑面积135万平方米、约1.5万套住宅。四是加快推进老城区改造,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老城区个别危破房成片改造项目已经启动。五是提高住宅用地和房屋建设审批效率,加快住房供应。通过简化办事流程,实现商品住宅开发审批流程总体时间缩短50%。六是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综合整治行动,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规范诚信的市场秩序。重点打击房地产囤积土地、闲置土地的行为,仅今年7月就一次收回闲置土地80宗、1.39平方公里。七是加强宣传引导,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市国土局“阳光家缘”网站每月公布住房销售价格的有关统计数据、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交流、举办政策咨询活动等多种形式,让公众及时了解政府的政策、措施及市场动态,引导市民理性消费。
记者:从市场的实际情况来看,执行“穗七条”的效果如何?
张广宁:“穗七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按市场经济规律,解决好突出的供求矛盾,从而合理地调控房价过快增长,而不是用行政手段去干预房地产市场的正常发展。我说过,商品房价不是政府能操纵的,因为影响房价的因素很多。但作为责任政府,面对价格不断陡增猛涨的房地产市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调控,尤其是将中小户型的房价涨幅调控到一个合理水平。“穗七条”的实施,是政府积极调控房地产市场的重要举措。当然,调控措施的落实不会一下子就产生明显效果,它需要一个时间过程,也需要大家的努力。
从统计资料看,今年上半年,全国一手住宅价格呈普涨态势,尤其是特大型城市,广州也不例外,但相比其他城市而言涨幅有所放缓。纵向来看,2007年7月,我市十区一手住宅交易登记均价为8490元/平方米,比2006年12月的7189元/平方米涨18%。而2006年7月比2005年12月涨了31%。横向来看,根据国家发改委定期公布的全国70个主要城市住房价格指数,从2007年3月开始,我市一手住宅价格指数同比和环比涨幅均呈趋缓态势。同比涨幅从年初的9%左右下降到7%左右,环比涨幅从1%下降到0.6%左右。价格指数半年累计升幅为5.4%,而2006年同期价格指数的累积涨幅为9.1%。与此相对应,价格指数涨幅在全国的排名也持续下降,今年1~7月的同比涨幅排名分别为第4位、第3位、第6位、第15位、第17位、第19位和第14位。特别是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的普通商品房价格非常平稳,今年7月份的均价为5942元/平方米,与1月份的价格基本持平。对于广州这样的城市基础设施和环境逐年改善、经济总量全国第三的区域中心城市来说,住房价格指数涨幅的排名能逐月下降且排在第十几位已经不容易。作为地方政府,我们在房地产市场调控上是负责任的,尽了我们的努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如果我们不及时采取一系列调控措施,广州的房价指数涨幅可能会在全国大中城市中“名列前茅”。
记者:你在全国以及省、市“两会”期间,接受媒体采访时,就住房和房价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和观点,在国内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但对你的看法和观点,也存在不同的声音,你对这个问题怎么看?
张广宁:谢谢你们的关心,也感谢大家的支持。正如《意见》所强调的,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老百姓关心,政府也非常关心。对于住房和房价问题,我在今年的全国和省、市两会期间等多个场合应记者采访要求谈了广州的一些做法,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一些言论有意无意地曲解、放大我的原意,甚至对我的讲话断章取义。比如有人说“广州市长承诺要控制房价”、“广州市长劝市民不要买房”、“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是开历史倒车”等等,造成了外界的不少误解。为此,我曾经于今年3月15日在京参加全国“两会”时,接受了《广州日报》等媒体的专访,对一些理解不够全面、不够客观的言论进行了澄清,3月16日的《广州日报》(注:可在www.dayoo.com广州日报电子版查阅)比较全面、客观地刊登了我的访谈。遗憾的是,一些误解至今仍然存在。
误解言论一:关于“广州市长承诺要控制房价”、 “广州市长劝市民不要买房”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包括广州在内的很多城市房价增长很快,增速已经是两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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