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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武汉8月12日专电(记者 戴劲松)记者从武汉市住房改革委员会资金管理中心获悉,全市公积金还贷开始允许一年一办,只要购房人的公积金账户里有足够的钱,就可以一次预还一年的贷款。
据介绍,新规定给购房人带来的最大好处就是减少了还贷麻烦,即在公积金账户有足够金额的前提下,最多可以连续12个月不用再去还房贷了。而按照过去公积金还贷方式,购房人必须每月都掏钱还贷。
规定中还指出,凡办理了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的职工,已正常还贷12个月以上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存款。选择“按年提取还贷”方式,还款者须每年到贷款银行办一次手续,提取的公积金实行逐月扣划,直至贷款全部结清。
有关负责人分析说,今年上半年,尽管央行两次加息,但受房价上涨、销售较旺等因素影响,公积金贷款额仍然大增。1—6月份,武汉市新增个人住房贷款6936户,公积金贷款额达12.7亿元,同比增长5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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