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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涛 马俊
本报讯 每年竣工城镇住房2000万至2500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住房(含企业集资建房)占到10%至15%,约为200万至300万平方米;到2012年,住房保障制度全面建立,对所有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为80%的在职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90%的家庭拥有或租住一套功能和设施基本齐全的住房,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近日,河北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完善和落实城市住房保障制度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若干意见》,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城市住房保障制度,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具体措施。《意见》为今后五年河北省的住房供应和住房保障指明了目标。
《意见》明确提出了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其中,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方式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须将经济适用住房交由市、县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代理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建造的经济适用住房,要求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多层楼房应控制在80平方米以下,中高层、高层楼房应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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