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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山东省沂源县居民刘宣昌心情格外高兴,因为他是手持着一张“暖心房”摇号单进入2012年的。他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已通过复核,公示期过后,马上就要进入摇号程序了。
据了解,沂源县2011年建设保障性住房2000套,这是县委、县政府向群众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该项目占地200亩,总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分三期实施,涵盖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房、廉租房和保障性限价住房,建成后将成为山东省县市区中一次性建设门类最全的保障性住房项目。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山东省各级坚持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一号民心工程”来抓,2011年保障房建设的任务目标是完成33.2万套。截至9月底,已开工34.8万套,开工率107.4%,是全国最早达到100%开工的五个省份之一。全省已落实用地2127.48公顷,其中新增用地880.6公顷,存量用地1246.88公顷。各地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截至9月底,全省已落实资金510.5亿元。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2011年10月就全省保障房建设组织了专题视察。从视察情况看,山东各地高度重视对保障房的管理,各市都制定了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普遍采取公开摇号选房的方式确定保障对象,实行年度复核,对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及时予以清退。到2011年9月,共有2.1万户家庭因收入住房条件改善而退出保障。
山东各地积极探索规范完善保障房建设管理。在确定保障范围方面,威海市在全省率先确定了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应保尽保的目标,率先完成建成区的城中村改造,解决了40%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困难群体住房问题;潍坊市将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全部纳入保障范围;莱芜市将城镇住房保障延伸到农村低保家庭。
2011年上半年,山东省出台政策,允许住房困难户较多的规模以上工矿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公租房,建公租房占地原为划拨土地的,可暂不改变用地性质;原为出让土地的,可不再缴纳用途差价。
保障房的质量和安全保障也被一并纳入管理体系。泰安市对市区4.2万平方米在建保障房全部安装了远程监控装置;德州市专门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大检查;淄博市实行了保障房工程质量覆盖巡查制度;菏泽市建立了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参加的保障性住房项目招投标督察制度,确保质量万无一失。
山东各地普遍建立了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公示制度,青岛市在全国率先研究开发了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烟台市对申请保障的人员,按年龄大小、人口多少、收入高低、住房状况等因素综合打分排序,向社会公开;临沂市聘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检法负责人和社区人士等作为社会监督员实行全程监督,并规定在小区配建不少于4‰总建筑面积的经营用房,其经营收益反补小区物业费用,其经验得到了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肯定和推广。(记者 单保江 通讯员 张珂 任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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