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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初显
长期制度建设正接力调控
在成交量持续低迷和房价已现整体性调整迹象的背景下,相当一部分业内人士认为,短期内出台更加严厉调控措施的可能性较少。
“楼市调控新政刚出来的时候,5月份基本没有楼盘降价,甚至有的还在上涨,那时存在政策进一步加强的风险。但随着6月份有越来越多的楼盘在降价,政策调控的效果逐渐显现,而且已经出台的政策是非常严厉的。所以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政策风险并不大,短期内出台强化政策的可能性比较小。”上述房地产行业分析师说。
另一方面,受访专家也一致认为,在实现“价格回归到合理区间”这一调控目标之前,政策力度不会减弱,并且保障性住房建设等一系列长期性制度建设正承接当前调控逐步走向深化。
“从短期到中长期的内在逻辑来看,这一轮房地产调控新政应该会引导制度建设。”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26日在中国房地产50人论坛年会上表示。在他看来,制度建设的框架必然要涉及到能否在不动产保有环节设计与房地产相匹配的税制。
虽然盛传的税收新政尚未落地,但作为一种制度建设,开征物业税或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可以通过加大投资者持有房产的成本,起到抑制需求和市场过度投机的作用,并能在短期内可以影响人们的心理预期,有利于挤出房地产泡沫。从长期来看,则不仅有利于保证地方政府稳定财源而且也是完善财产税制的重要步骤。
“调控政策出现松动的可能性很小,况且价格回归到比较合理的区间不是调控的唯一目标,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等也都是调控的基本内容和目标。”陈国强表示,住房保障政策作为未来住房制度当中的一个基本制度安排,需要长期持续地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等六部委于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住房保障规划编制的通知》,部署2010年至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编制工作。
规划编制是重点是,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力争到2012年末,基本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力争到“十二五”期末,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得到保障;努力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要加快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着力解决新就业职工、进城务工人员等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积极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和旧住宅区综合整治。
此外,改变住房供应的模式,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土地市场的规范管理等方面也都是调控的基本内容和目标,陈国强预测下一步会在完成上述调控目标方面做更多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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