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微信
调查
国十一条之后 “改善型”难落脚
记者昨天从京城多家银行网点了解到,目前在北京想要通过申请改善型住房而享受首付两成的优惠政策几乎是不可能的。
“我们没法核实你人均居住面积低于社会平均水平。”建行海淀区一家支行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客户是否符合改善型住房的申请条件很难界定,因此该行没法下发改善型住房的贷款。
工行东城区一家网点的工作人员也给出了类似的答复。
国有银行严格,股份制银行是否宽松呢?深发展一家网点的工作人员则表示,虽然国家规定了改善型住房贷款要给予优惠,但建委等部门没有明确什么是改善型需求的标准,所以该行没有办法办理改善型住房贷款,“只能算是二套房,实行二套房的首付和利率”。
另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内部人士则向记者透露,在“国十一条”(指2010年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下发后,银行严格落实了二套房贷的政策,无论何种情况,只要是贷款购买第二套房,首付最低四成。
■专家观点
界定模糊易被钻空子 早该取消
“改善型住房政策早该取消。”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易宪容直截了当地表达了这个观点。他表示,对于什么是改善型住房,要如何界定,至今也没有一个明确概念,改善型住房似乎就是个虚拟概念。
易宪容认为,如果改善型住房不取消,那么很多人会利用改善型住房的空子去炒房。投资性购房与改善型购房不能够明确区分,在金融政策上则不能有效遏制投资,从而就不能遏制房价的过快上涨。
改善型住房需求在银行操作层面上存在着界定模糊,而本质意义上也有悖于遏制房价过快上涨,那么就应该取消。
姓名: | 手机号: *必填 | 看房路线: |
版权所有 © 2009 烟台龙真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 服务声明 (鲁ICP备05034347号) 地址:烟台市北马路三水商务大厦1815室 电话:0535-6666806 全景统计
网站合作伙伴:烟台装饰协会 山东房地产网 莱山房产交易中心 网站法律顾问:山东百灵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