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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十一条”显效 有关部门取消二套房贷优惠 北京地区再无“擦边球”可打 首付一律四成——
二套房贷再收紧 “改善型”走不通
打“改善型住房”的“擦边球”避免二套房限制,这一做法已被全面叫停。记者近日从北京各商业银行了解到,随着“国十一条”逐步落实,二套房贷的“口子”——改善型住房申请已全面停止。
虽然监管部门对此并未明确表态,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在北京地区银行,想通过申请改善型住房而享受首付两成的优惠已不可能。这意味着二套房贷收紧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只要是二套房贷款首付一律四成。
传言 中信银行 不再受理“改善型”申请
“中信银行2010年2月1号起不再受理改善型住房申请。”2月2日,记者在一家网站的BBS上看到了当天发布的一则帖子,发帖者所在城市显示为北京。
发帖者称,原来贷款买过房的人通过申请改善型住房仍然可以享受首付两成的优惠,现在所有改善型住房的申请已经不受理了。“第二套房将没有改善型这一概念了。”只要是二套房一律首付四成。
发帖者还指出这是“银监局下发的文件”。
求证
有关部门发文 取消二套房贷优惠
针对这一说法,记者以客户身份咨询了中信银行的多家网点。该行东城区一家支行网点的个贷工作人员表示,该行的确自2月1日起取消了对改善型住房的认定。
“我们银行算是实行比较晚的,其他银行早就没有了。”该工作人员表示,这是监管部门下的规定,“所有的银行都不能走‘改善型’了,都算是二套了,首付必须是四成以上”。
对此,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相关人士昨天向记者表示,有关部门的确下发了一个文件,要求取消对二套房贷的优惠,“好像各行都得这么办”。但该人士同时表示对具体文件名称并不了解。
随后,记者就该问题电话采访了北京银监局的相关部门。北京银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尚未听说下发了“叫停改善型住房申请”或者是“取消改善型住房概念”类似的通知或文件。但该人士同时也承认,目前改善型住房的概念有些模糊。
改善型政策
来龙去脉
2007年12月 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文规定“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执行。
2008年3月下旬 北京地区部分银行拟定出“26.6平方米”的人均住房面积标准,低于该标准的贷款者在办理第二套房贷时可享受首套房待遇。但这一做法很快被监管部门叫停。
2008年10月 财政部联合央行出台房贷新政,规定金融机构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其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七折,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两成。
2010年1月10日 “国十一条”发布。明确二套房认定以家庭为单位,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按照风险定价。而其中已没有改善型二套房的说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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