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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财两空后诉诸法律
“取证难”困扰着假离婚官司
记者了解到,很多人假离婚是受房屋中介的“点拨”。“具体操作中,售楼人员直接与银行对接办理贷款,一些相关部门规定不一定能完全执行,因为受到各种条件的局限,如婚姻登记处与银行没有联网,离婚资料银行不会一一到民政部门核实等。因此,受利益驱动,很多售楼人员会说‘假离婚资料上交后,就可以办理到房贷’”。一位深谙售楼市场内幕的人士告诉记者,“但是他们这些假离婚的也不能全部怪中介,房子、婚姻在一个人生命生活中是非常重要的,岂能为了省点钱去冒险?”
记者咨询律师了解到,递交假的离婚证,其行为一旦被发现,银行有权撤销贷款合同。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可通过人民法院撤销。而银行相关人士则表示,银行一般要求贷款人作出书面申明,说明自己的婚姻状况,购房者办理假离婚,将会产生法律责任,使自己承担风险。
但对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假离婚来说,机关甄别起来颇有难度。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很多办理假离婚后人财两空的人除了大喊后悔之外,几乎都找过律师诉诸法律,极力强调自己是“假离婚”。但法律人界士认为,从法律角度看,两人第一次离婚时,夫妻双方到场,并经民政部门询问后答复为自愿离婚,所以这些“假离婚”其实是“真离婚”,是有效的。就拿文中大连市的李先生来说吧,他要想挽回损失,除非前妻同意跟他复婚。另外,根据法律规定,李先生可在一年内就和妻子离婚时分割财产不是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为由,要求重新对家庭共有财产予以分割,并对孩子的抚养权重新主张自己的权利。“但是李先生如果想达到这个目的,必须要有充足的证据,中介公司工作人员提供的证言以及买房子时的一些材料均可以作为李先生的有利证据。但这些假离婚取证工作相当难。”
很多办案律师提醒说,假离婚引发的纠纷,近年来屡见不鲜。很多人基于对感情的自信进行了“假离婚”,然而感情实际上是善变的,一纸婚约不仅是对感情的固化,也是对双方利益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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