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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某种意义上,是没有闲置土地
12月21日,国土部公布了《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草案明确了“闲置土地”的定义,并规定开发商土地闲置满2年的,将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此外,如果开发商被认定为“囤地”,在该土地未处置完毕前,开发商将不允许再拿地。
至于如何实施?记者在修订草案中看到,对于闲置土地,国土部门将通过门户网站等形式公开闲置土地位置、使用者名称、闲置时间等,并将土地使用者闲置土地信息抄送金融部门,纳入信用信息数据库。在闲置土地处置完毕前,国土部门不得受理该土地使用者新的用地申请和被认定为闲置土地的转让、出租申请。这意味着,如果闲置土地没有得到解决,该开发商将没有再拿地的资格。
对此,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这样一来,对于高价地并不乐观。一方面由于地价款基数较大,利息跟着水涨船高;另一方面土地未来升值情况并不明朗。最为关键的是,开发商不能再像以前捂着荒地过上几年,等到价值翻上几番。“鉴于此,会促使开发商谨慎拿地。”
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开发商则告诉记者,如果该办法不能具体落实,实质上就是一纸空谈。其实,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没有闲置土地的,开发商可以通过修建游乐园等方式,将土地占用,等待时机成熟时,再将其开发。“目前,类似这种案例并不鲜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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