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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报高价卖低价 “一房一价”变涨价令

2011-06-03 08:52:20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张金娜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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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看法

  地产经济学家邓浩志:买房“讨价还价”习惯难改变

  在楼盘销售中,有的公司客户可能一次就买下多套甚至数十套房子,这样开发商都会给出一个较大的折扣;或者是开发商老板的朋友来买楼,开发商也可能会给出特别的折扣。如果严格按照公示的优惠折扣和“一房一价”来卖房,这些都变成不合规定了。

  事实上,政府部门如果禁止这些卖楼行为,也是不适当的,这当中会存在一个模糊地带,很难做到全部按公示折扣和房价来卖楼。现在营销总监、销售经理手上都有额外折扣,而客户买楼时讨价还价拿额外折扣也已成为一种消费习惯,如果严格按公示折扣和房价卖楼,客户还是会不相信没有折扣。改变整个消费习惯,明显难度会很大。

  满堂红战略管理部高级主任沈锐培:“降价令”或变成“涨价令”

  “一房一价”的出发点是增加商品房买卖的信息透明度,让购房者更了解市场的真实情况,但执行结果却不尽人意。个人认为,造成这种结果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方面,“一房一价”会打破开发商的信息垄断,因此开发商一般不会主动配合;另一方面,“一房一价”缺乏执行细则,开发商可通过报高预售价等手段轻松化解,让“降价令”变为“涨价令”。

  可以说,“一房一价”这种行政干预房价的方式必然受到市场的阻力,与其让开发商公布商品房定价,不如地方政府实时公开每套商品房的实际成交价格,这对于购房者来说更具参考价值。而且商品房早已实现网签,不存在技术问题。至于二手房执行“一房一价”,个人认为可执行性不大,因为定价权在业主手上。

  合富辉煌市场研究中心副总经理龙斌:新政不应承担降楼价功能

  实行“一房一价”,就是让房价更加透明和公开化,一手楼和二手楼都应公开。

  按道理,信息管理办法只应让楼盘向外界公开楼盘信息,并不应该承担其他功能,不能通过公开而达到降价的功能,也不应该控制一手楼价格不能升价,只能降价。因为有了这样的要求,才导致一些开发商人为将价格提高。如果“一房一价”只是为了公开房价信息,而不具备控制房价的作用,那么开发商就未必会将楼盘价格报得高出许多。

  经纬研究中心高级主任曾英杰:实行“一房一价”有利有弊

  总体而言,“一房一价”主要是为了规范市场而实施的一项措施。其正面效果在于让消费者能够获得更多关于项目的信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买卖双方信息不一致的问题,同时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开发商随便涨价的行为。

  而负面的作用则在于,“一房一价”让更多开发商报高价卖低价,不透明的空间依然存在;而二手房“一房一价”的可行性也不大,执行起来难度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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