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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坚
更严厉调控将延伸至存量市场
基于对房价可能进入相持态势的判断,蓝皮书表示,房地产调控面临攻坚战,更严厉的调控政策在2011年将被迫陆续出台。
尚教蔚说,2006年以来,由国务院和国办颁发针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电文达11件,土地供给、交易税费、金融约束、结构限制等政策措施均被采用,但房地产市场特别是住房市场投机性需求仍未被有效抑制。由于土地供给、交易税费、金融约束等政策工具往往只针对新增市场,较少触及既得利益,但更严厉的调控政策可能向存量市场延伸,住房持有环节可能成为未来政策调控的重点,将严重影响多套住房持有人群的既得利益,增加政策出台和实施难度。
未来,住房持有环节可能成为政策调控的重点。尚教蔚表示,经过多年呼吁,作为调节住房持有、抑制投机性需求的住房持有税,已经进入酝酿和试点阶段,重庆和上海率先开始了政策试点探索。但全国更全面的房产持有税征收还有待社会各阶层进一步达成共识。建议全面开征房产持有环节税收,将目前上海、重庆的房产税试点在“十二五”期间应加快向全国推广。
她表示,开征房产税不仅可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形成稳定税收来源,也可抑制房价过快上涨,调节收入分配差距,达到“削贫富差距之峰”的效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政策肯定将持续下去。今年1月份出台的“新国八条”现在正在贯彻落实过程中,走在“半道”上,它的效果如何到年底才能检验出来。
王珏林称,目前出台的一些政策属于限制性政策,一旦放松就可能反弹。这种反弹带来的损失非常之大,一是这几年的调控成果就没有了,而且再实施调控难度加大;二是可能导致市场更加混乱。
国家统计局投资司李洪侠博士预计,2011年,各项房地产调控政策将围绕“新国八条”进一步细化、落实。
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将进一步加大,相关土地、财税和信贷支持政策将进一步完善;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的差别化信贷政策将继续,并有视市场情况不断趋紧的可能;违法违规闲置和囤积土地行为将被切实追究责任;稳定房价和落实调控政策不力的地方政府将很可能被问责;限购等必要的行政手 段 将 会 适 时 增 加 并 扩 大应用范围;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远规划和政策有望出台;《住房保障法》起草有望取得突破性进展;房产税有望在上海和重庆试点基础上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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