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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近日出台商品房“限购令”实施细则,特别规定:非同一居民家庭的两人以上共同购房,将按共同购房人分别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对待。这意味着,未正式结婚的准夫妻共同购房,按一人一套计算。
2月25日,济南市出台房地产市场调控新政,明确一定时期内从严执行国家住房限购政策,对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对在济南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根据济南市城乡建设委、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近日出台的限购实施细则,济南市规定,家庭拥有住房套数,以新购房时居民家庭在济南市市区已办理网上签约、房屋权属登记、房改购房手续的住房套数为准。购房申请人在一套住房中仅占部分份额的,按拥有1套住房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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