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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双胞胎出生1年后,就在青岛黄金地段各拥有了一套价值近百万的房产,而且这两套房产是通过二手房交易,以总计60万元的低价购得。表面上,两个孩子小小年纪就已成为“百万富翁”,但实际上,他们在不知不觉中成为其姥爷用来转移离婚财产的工具。
2008年9月,青岛男子黄某跟妻子于某开始闹离婚,后经法院认定,二人婚后购买的一套房屋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根据判决,房屋归黄某所有,于某从黄某处获得房屋补偿款31万元。但当执行法官找到黄某时,黄某却称自己没有经济能力,拒绝支付31万元的补偿款。
执行法官随后在青岛市房产交易中心查明,2009年8月,黄某曾将自己名下价值近200万元的两套房产,分别以26万元和28万元低价卖给一对年仅一岁的双胞胎。后经调查,这对双胞胎的母亲系黄某的侄女,而受让房产的正是黄某的外孙。据此,法官认定黄某出售房屋的行为明显是转移财产。虽然所售房屋为婚前财产,无需分割,但售房所得完全可以支付前妻于某应得的房屋补偿款。
据了解,后在执行法官的劝导下,黄某已于7日将全部案款31万元交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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