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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从两条轨道上着手改革
现有商品房提供机制存在一系列问题,其中一个“原发性”的问题是在地方税体系建设远不到位的情况下,土地批租制度一批70年,一次性通过招拍挂获得巨额土地收入,既助长了商品房成本、税基和价格的抬高,又强化了地方政府短期行为,使财政收入不可持续。
现行保障房的提供方式包括“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前者是根本收不回成本的,搞大了财政难以为继,只能针对最低收入阶层特殊困难人群,在较小范围发展。后者曾得到发展,但概念、边界模糊,管理漏洞百出,弊病防不胜防,出现公共资源误配置的扭曲现象,同时对财政基本上无回报,甚至要财政贴钱。
应从两条轨道上着手对住房供给方式进行改革。一是要从保障房入手,对现行“经济适用房”制度进行改革,建立法律关系清晰、财政可持续、低中收入者无“后顾之忧”的廉租房与经济适用房制度。
二是要从商品房入手,对土地批租制度和不动产税费制度进行改革,建立财政有收入、居者见公平、政府显善政的土地批租制度和不动产(房地产)税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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