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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提高住宅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效率
《通知》表示,要增加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提高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效率。
各地要根据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把握好土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和时序。要加强商品住房项目的规划管理,提高规划审批效率。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对需要办理农用地征转用手续的,要加快审批工作,确保供地计划落到实处。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朱中一表示,房价上涨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土地和住宅的有效供给不足。
朱中一称,目前,房屋的销售面积大于竣工面积,土地的购置面积和土地完成的开发面积等先行性指标同比是下降的,这样使得未来的供给还是不足的,而目前的供应紧张也跟之前的土地供应收紧是联系在一起的。
跟之前的调控明显不同的是,2004年、2005年市场是严把金融、土地两个闸门,这次的调控政策是没有的,财政政策是继续宽松的,土地是增加供给的。
6、扩大经适房供应范围
保障性用房已经成为去年以来楼市政策的主要基调。《通知》指出,要加快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对已批未建、已建未售的普通商品住房项目,要采取促开工、促上市措施,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快项目建设和销售。要适当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扩大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范围。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切实增加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供应。
内容显示,政府已开始酝酿解决中等收入人群也就是夹心层的住房问题。由于如今房价高企,很大一部分市民无法通过市场方式购买商品房,而经济适用房门槛又难以达到,这部分人群未来将被逐步纳入到政府保障范畴中去。
通知称,城市人民政府要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内,抓紧编制2010-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重点明确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的建设规模,并分解到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计划,落实到地块,明确各地块住房套型结构比例等控制性指标要求。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住房有效供应不足的城市,要切实扩大上述五类住房的建设用地供应量和比例。
7、规范国有大企业投资房地产
“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国有大企业的房地产投资行为”,这是通知中涉及“继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内容之一。
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历来是政府调控政策的主要内容,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份通知中,除了对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价格等有关部门、税务部门提出要求以外,还特别提到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这样的表述在以往政府出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中鲜有出现。
廖英敏说:“2009年部分上市的国有大企业纷纷进入房地产市场,还拿了不少‘地王’。国有大企业疯狂拍地的行为,不利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这次政府特别提出要进一步规范国有大企业投资房地产,也是希望国有资本在房地产市场上能够起到好的主导作用。”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近期明确表示,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中央企业要做好风险防范,要慎重进入股市、房地产和期货等高风险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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