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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买房奖励”新政将按期执行
有分析人士表示,扬州此次出台的“试探性”新政是为了以“小钱换大钱”,增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如果能够按期执行,或将引发其他地方政府效仿
近日,房地产政策动向倍加引人注意,上海限购政策加码之时,扬州“买房奖励”政策余温尚未消退。实际上,扬州“买房奖励”政策一出世,各方评论就未曾停歇。不少人质疑其会成为又一个“短命”政策,甚至近日有传言称住建部已经坚决取缔该政策。
“我们没有接到住建部要叫停这项政策的任何相关通知,传言并不真实。”扬州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对《证券日报》记者如是表示。
一度“被叫停”
值得一提的是,楼市调控以来,从绿城“被破产”到杭州首现破产房企,楼市神经的紧绷程度让各方对房地产政策的一举一动都屏息而视,其敏感度可见一斑。
事实上,扬州新政刚在扬州市房管局网站挂出来时就引起轩然大波,短短几小时后,扬州市房管局曾一度删除该项通知。
而近日也有媒体报道称,5月11日,广东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余英在微博中透露“刚接到通知,住建部说‘坚决取缔’!”。然而不到一小时,该微博就被删除。
对此,扬州市房管局做出了上述澄清。除此之外,记者致电住建部相关部门核实。其相关负责人表示,具体情况尚不清楚。不过,有消息人士向记者透露,如果住建部叫停扬州“买房奖励”政策的话,一定会在住建部的官方网站上挂出。而记者发现,截至到记者截稿时间,住建部官方网站并未挂出任何对扬州新政的相关处理信息。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业内对扬州市房管局5月10日贴出的《关于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进行奖励的通知》质疑声音不断,但近10天过去了,该政策的相关文件确实仍旧挂在扬州市房管局的网站上。
“扬州新政引发业界如此大的关注,其实是与该新政出台的时机有关,现在这个时间太敏感。”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对记者如是表示。
“买房奖励”政策按期执行
“成品房就是精装修房,7月1日起,我们将按期执行购买成品房奖励政策。”扬州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对本报记者如是表示。
“显然,扬州政府执行该项政策的决心很大。虽然该项政策有一定的可行性,但也有一些地方存在争议。因此该项政策最终能否按期执行目前尚不能下定论,毕竟,最终要看住建部的动态。”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权威人士这样告诉记者。
不过,一位业内资深开发商则对记者表示,半月之内,一边是买成品房就给予奖励,一边是不准单身人士购买二套房,这令我们有点看不懂。
“这不是一种救市政策,扬州当地并没有限购,而该项政策又是针对成品房交易而言。”陈国强进一步表示,这项政策最关键的地方是《通知》中没有规定是对首次置业的购房者奖励,还是无论第几次购买成品房都予以奖励。如果是对首次置业购房者予以合理奖励,扬州新政确实有其可行性。
以小钱换大钱?
不管该新政最终是否会执行,亦有不少地方政府频频试水微调政策,因此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地方政府的试水行为是因缺钱而产生的冲动,以新政倒逼中央政府放松调控。
“无论是积极贯彻执行楼市调控政策,还是地方政府因为缺钱试验性地探中央政府楼市调控的底,都无法掩盖一些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囊中羞涩,力图利用房地产业相关收入突围的心态。”上述权威人士向记者表示。
实际上,有分析人士认为,扬州出台上述新政也是为了以小钱换大钱,以少数奖励换得成品房成交量,从而大笔拉升房地产交易产生的税收。
据扬州市财政局相关数据显示,2010年扬州市房地产税收入库29.99亿元,同比增长47.08%,创2007年以来最高增幅;房地产业税收占地方税收收入的比重为32.48%,达到历史最高值。
除此之外,2010年,扬州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为83.01亿元,增长32%;房地产业税收增量为95,997万元,占地方税收增量的43.54%;如加上与房地产业关联度较大的建筑业,税收占比高达50.29%。由此看来,房地产和建筑业税收已占地方税收的“半壁江山”。
不过,扬州市财政局并未公开其2011年房地产业税收具体数据。本报记者通过多方打探后,有接近扬州市地税局的相关人士向记者透露,2011年扬州市房地产业税收占地方税收的比重为30.5%,建筑业占比为20.3%。
从上述数据来看,扬州市房地产业税收确实一改快速增长的局面,且出现了小幅下滑,下滑幅度约为2个百分点。
不过,尽管如此,有业内人士仍指出,“买房奖励”政策只是针对成品房的奖励,而扬州市成品房占比是很低的,因此即使促成成品房的大量成交,也并不见得对扬州市财政收入起到非常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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