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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很多人来看房,却一个也没成交;明明有房,孩子上学却得交择校费……10年没办下房产证,给开发区金光小区近千户居民带来了很大不便。原来,该小区是在旧村改造划拨土地上建设而成的,因原村委拖欠部分土地出让金,导致该小区的土地证无法办理。房产证到底还能不能办,何时能办下来?
小区建成近10年>>一直没办下房产证
“已经有五六批房客来看房子了,可是一听到房子没房产证,不是当即作罢,就是要求降价。”提起房产证,金光小区的王女士忍不住叹气。王女士是2002年从建设单位烟台山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佳公司)购买的房子,当时对方承诺很快会办下房产证,可直到现在房产证都没影子。
据介绍,金光小区是由原曲家台子村旧村(现金光经济发展总公司、曲家台子居委会)改造建成的,最早的楼座始建于1997年,较晚的均于2002年竣工。记者从曲家台子居委会了解到,小区共有50多栋楼,其中19栋楼至今办不下房产证。
因为没房产证,孩子上学得交择校费,想卖房子没人敢买。不仅如此,近10年来,办理房产证时必须缴纳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从当年的每平方米十多元涨到了如今的每平方米58元。再拖下去再涨怎么办?
房产证难办>>是因为原村委欠债
不仅业主们头疼办房产证,连曲家台子居委会也发愁。居委会一姓曲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当年旧村改造时政府有政策鼓励,可以先建设办理土地证,旧村改造划拨土地也不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小区建成后,一批楼座已先行办理了相关证件。可2008年时,区管委又出台了文件,要求各村委补齐旧村改造的土地出让金,否则不予办理土地证,而没有土地证也就办不出房产证。
在居委会提供的一份《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中记者看到,开发区出让给曲家台子村的土地面积为43681.14平方米,土地出让金总计2620868.4元,要求一次性缴纳。“当年卖房子的钱都投入企业了,这是后来补的合同书。而村有企业这些年经营不善,我们一下子也拿不出这么多钱。”居委会一负责人说,他们现在正在同区房管部门积极协商中,已有几栋楼近期办理了房产证。
区房管部门>>亏欠的出让金可分批缴纳
15日下午,记者联系到开发区建设房管局法规处处长李洪讯。“业主来反映过多次,我们也就这个事专门进行过讨论,村委亏欠的土地出让金可以分批缴纳。”李洪讯说,除了土地出让金之外,小区前期开发建设的手续和有关资料也因为村委换届、内部纠纷等原因遗失了不少,而这些在办理房产证时必须用到。
因为不少旧村改造的小区都存在类似问题,房管部门开会研究后决定特事特办,村委可以去有关部门查找档案,由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可代替遗失的手续使用。只是牵涉部门和业主数量较多,办理房产证的时间要稍微久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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