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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不细、缺乏问责、执法不严
禁令挡不住疯狂建球场的热潮,还有一些深层次原因。云南圣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冰说,石林国际乡村俱乐部在长达两年的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仅出具一个整改通知,相关公务人员没有依法履行职责,就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只要认真落实,监管自然能有效实施。
其次,投资开发企业违法成本过低,一般出现这种情况后,企业只需支付几十万、上百万的罚款,与其巨大的投资和经济获利相比如同九牛一毛,达不到惩处目的。
此外,法律法规的缺失也是造成这种乱象的原因之一。李宏等业内人士认为,到目前为止,我国基本没有法律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即使出台了相关文件、通知等,也很少有涉及球场建设的若干细节规定,如基本农田、水源地坚决不能占用,占了要怎么处罚;若要占用到耕地,比例应该是多少;耕地中哪些类型能占,哪些不能占;对失地农民的补偿是多少,按照哪些情况来划分……
昆明理工大学教授、环境规划与管理博士生导师侯明明建议,当前应尽快完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和问责力度。
第一,应对当地的产业布局进行整体规划,明确准入门槛和用地限制。同时,大幅提高兴建高尔夫球场的征地补偿标准并有效监管,对此前已审批通过或运营的高尔夫球场亦应加大环境监测和监管力度。
第二,尽快出台政策对高尔夫运动归口管理,明确其审批机构,严格审批程序,尤其要明令禁止以招商引资名义或环境绿化名义进行高尔夫球场土地征用。
第三,对以高尔夫球场名义征用土地,实际违规进行别墅项目等房地产开发的行为要严惩。把违规建设高尔夫球场的行为纳入地方政府考核,对超过指标违规乱建的,应通报批评并追究党政负责人相关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职权部门和个人进行重点监控,对涉嫌违法违纪的党政公务人员坚决追究责任。
据悉,国家发改委、监察部、国土资源部、环保部等十一部委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高尔夫球场综合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所有球场一律不得占用耕地、天然林和国家级公益林地,占用耕地、林地的必须全部退出,尽快进行复耕和恢复森林植被。
文件还列出了“重点督办严重违法违规项目”。对违法违规行为已经完全纠正、整治措施全部落实到位的高尔夫球场,可由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林业等部门为其重新办理相关手续,并重新从高缴纳相关费用。
收拾残局是体制的使命和本能,而对资本和权力进行双重规训,营造平等与公正的条件,已是体制改革之当务,亦为还原高尔夫运动之本质。
日前,国家发改委、监察部、国土部、环保部等十一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高尔夫球场综合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发改社会[2011]741号),要求各地开展高尔夫球场综合清理整治工作。
各地高尔夫球场的命运也多出几分不定,对待这些违规高尔夫球场的去留,一些专家、业内人士表示,应在规范的基础上将其合法化,类似“规范后合法”的呼声,现实生活中也早有耳闻。
其实,“规范后合法”的观点就是“骑墙论”:既不愿也不敢触碰国家法令,却又试图为违规球场寻找生存的空间,“有限妥协式”的“规范后合法”遂应运而生。
一面是地方政府为了自身利益而无视国家禁令,一面是社会舆论忌于这种现象的普遍化、事实化而迁就纵容,而两者已形成了一个互相促进的恶性循环局面:越来越多的违规球场,为一些人的“顺应需求论”、“避免浪费论”找到了诠释的依据;而舆论的姑息迁就,又反过来替违禁者营造了氛围、提供了胆气。
以当前的国情看,只要国家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的基本方针不变,则针对高尔夫球场的禁令就不能取消;而只要禁令在,则违规者就应被问责,违规项目就应被拆除,而不是无原则地将其合法化。无论出于何种考量的合法化,都是对违规者的无形屈服,这不但违背了法令的基本精神,更重要的是,将纵容更多的违规行为,使得原本就难以遏制的违规形势更加恶化。
链接:畸形的运动
据相关资料显示,在美、日、韩等国家,高尔夫是作为一项大众化的体育休闲运动加以推广和普及的。美国公众球场的比例高达八成。而且选址都有严格要求,譬如将荒地、滩涂、山坳、垃圾掩埋场等一些不宜耕作的土地变废为宝,提升地块价值。
香港规划部门10年来除了5宗练习场外,未批准过标准高尔夫球场。在香港建高尔夫球场,要经过规划、地政、康文、民政、水务等部门的严格审批,还要考虑社会意见。
在日本建设高尔夫球场平均过程需要10年,申请建设前还要对开发地区的珍贵野生动植物或历史遗迹做可行性调查,其调查数据的时间不少于两年。目的是保护环境。
而高尔夫运动到了中国却完全颠倒了:投资者为了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减少成本,一般把球场选建在人口集中的城市,大量挤占耕地、山林甚至文物古村落等宝贵的公共资源,破坏自然环境和城市规划。更重要的是,国内的高尔夫球运动基本为权贵的专属运动。至今,中国建成和拟建的公众球场数量仍然是个位数。
在采访中,一位学者向记者反问,如果我们的高尔夫球场都是建设在荒地、滩涂、山坳、垃圾掩埋场等地方,且能变成平民运动,人们还会去强烈的反对吗?(综合《半月谈内部版》2011年第7期 人民网 中华工商时报等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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