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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贯彻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这也意味着济南版的“限购细则”正式出台。细则就“济十条”发布后,购房者普遍关心的相关问题作出详细规定,标志着济南楼市进入限购时间。同时济南市还公布了有关限购细则的政策咨询电话:济南市城乡建设委66600789、66605612;济南市住房保障管理局:82077201。
[关键词]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
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限购令细则对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的范围进行了明确界定。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拥有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长清、济阳、商河、平阴、章丘及济南高新区户籍的居民家庭。“家庭成员”是指居民家庭户口簿上载明的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已婚子女即使户口和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也不算做一个家庭的成员。
购房人为未成年人的,在填写《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时,户主及配偶姓名栏应填其父母信息,未成年子女姓名栏应填其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信息。
此外,细则规定,非同一居民家庭的两人以上共同购房,将按共同购房人分别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对待,应分别填写《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这就意味着,还没结婚的准夫妻俩共同购买婚房的话,将被按照一人新购一套房来对待。
[关键词]住房套数
认定住房套数不仅看房产证
由于限购令严格规定,一个家庭有两套房就不能再买房,因此,住房套数认定是限购令执行的关键。拿什么认定住房套数,光看房产证吗?对此,细则也作出明确解答。
家庭拥有住房套数,以新购房时居民家庭在济南市市区已办理网上签约、房屋权属登记、房改购房手续的住房套数为准,其中新建商品房网签情况以市城乡建设委数据为准,其他以市住房保障管理局数据为准。
也就是说,家庭住房套数并不仅指已取得房产证的住房,暂未取得房产证但已办理网签手续或备案手续的住房均包括在内。限购细则还规定,购房申请人在一套住房中仅占部分份额的,按拥有1套住房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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