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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由于银行突然取消首套房贷利率优惠,一些因为银行承诺优惠折扣没有兑现的贷款人自发抱团,向深圳银监局投诉商业银行“反价”。而记者算了一笔账,房贷利率折扣优惠取消则使得现在要贷款购房的人面临着更高的利率。按照目前的最新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6.6%计算,八五折后为5.61%,贷款80万按照20年本息还款,有优惠时月供5553元,取消利率优惠后月供为6012元,每月要多还将近460元,20年下来多还利息11万多。
面对着突如其来的新增成本,很多贷款人都觉得很亏。银行则坚持需要实行基准利率或者上浮1.1倍才能放款。一边是银行压力,另外一边是卖方压力,房贷申请者只能无奈诉之于银监局。“银行那边本来是说8.5折贷款审批通过了,现在又改回去。然后中介还不放,坚持说钱批下就一定要买,否者要付20%的违约金。”网友在“利率折扣调整受害者”QQ群里大吐苦水。还有贷款人与银行签了同贷书,同贷书上标明了八五折的利率优惠,还是遭到了银行的反悔。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银行同贷书是有有效期的,有限期一过就会失效,因此银行要么对客户表示额度紧张,实行“拖”字诀;要么向客户建议接受更高的基准或者1.1倍利率,这样就可以马上放款。
针对这样的情况,昨日已有7名投诉银行房贷利率“反价”的深圳业主代表与深圳市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熊良俊等领导进行近2个小时的会谈。熊良俊表示,业主确有证据证明银行曾作出优惠利率承诺,银行应区别对待,并将严厉查处捆绑销售理财产品及“融资费”等问题
深圳银监局:银行须坚决执行合同条款
据悉,日前深圳银监局提出了6点回复:
1.各行要高度重视客户反映的问题和意见,“一对一”与客户沟通协调,妥善解决与客户的房贷纠纷。
2.各行要灵活调度资金,尽快安排此前受理的符合贷款条件的购房贷款需求,特别是首套房贷款需求。
3.如银行与客户已就贷款优惠利率的执行标准签订了书面的合同或承诺书,且该合同或承诺书已发生法律效力,银行必须按合同或承诺书的约定条款坚决执行。
4.如银行提供的承诺函或银行要求客户单方面签字的借款合同,书面明确了相关利率条款,尽管从法律角度考量,这些承诺函或借款合同不具有完全法律效力,但若确有证据证明银行曾作出优惠利率承诺,银行仍应区别对待,履行相应责任。
5.近期开展对辖内银行机构的个人按揭贷款合规情况的专项检查,严厉查处银行个人按揭贷款业务发生的违规行为,包括捆绑销售、乱收费、虚假承诺等问题。
6.银行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深圳市政府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相关政策。新受理的业务一律按相关政策执行。
记者昨日也向广东银监局了解相关情况,目前广东银监局也接到类似投诉个案,银监局相关人士表示目前也正在向各大银行展开调查核实,近日会组织银行开会研究这一问题,如果涉及法律法规问题将严格按照合同法展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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