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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上海经济适用住房将在徐汇、闵行两区启动审核、轮候供应试点。目前,两区分别位于松江泗泾基地的“新凯家园”小区、闵行浦江基地的“博雅苑”小区;闵行区沪闵路的 “翔泰苑”小区首批房源,已基本达到现房交付阶段。
今年6月正式通过的《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从起草到出台,历经20个月,先后修改80多稿。此番两区试点,将为这一民生政策明年全市推开做好准备。那么,从准入条件的设定到相应的申请受理、摇号配售,试点区经适房究竟将如何全过程体现公开公平?
准入、供应标准“先紧后松”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昨天介绍,考虑到上海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的户数较多、土地资源较为稀缺,同时上海人户分离的情况比较严重,目前还难以准确估量经济适用住房的需求数量,因此试点阶段的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将按照“先紧后松”的原则予以确定。
试点开展后,市相关部门将通过专业机构开展专项社会调查,征询市民意见,并且结合试点实践情况,放宽准入标准、完善供应标准,为明年经济适用住房工作在全市面上推开做好准备。
市民《政策问答》近期公布
据悉,《申请、供应和售后管理实施细则》、《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试行办法》、《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近期也将颁布。
市房管局在研究分析试点工作中市民可能关心的问题后,制作了《政策问答》,也将于近期公布。
弄虚作假5年内禁止再申请
试点区的居民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需要如实申报家庭户籍、人口、住房、收入和财产状况等基本信息,并签署同意政府指定机构开展核查并公示核查结果的书面文件。
有关方面表示,申请家庭对申报内容负有诚信义务。在审核过程中发现申请家庭有弄虚作假,隐瞒、伪造相关证明行为的,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将在适当范围内予以公告、通报,并将记录申请家庭的不良信用记录,纳入上海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供有关社会主体依法查询使用;已取得的申请资格将被取消,并禁止申请家庭在5年内再次申请;已骗取购买的住房,也将被收回,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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