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微信
一个土地资源并不富有的村庄,村民土地自1998年起多次被非法强征用于房地产开发,而该村党支部书记,在6次名目各异的“新村开发”中,竟捞得房产6处,每开发一次就为自己留下一处房产。
半月谈记者最近在安徽淮南凤台县新集镇胡岗村调查了解到,这个村11年的房产开发建设中,先后有近百户村民的100多亩耕地和农田基本用地被征用开发,约占全村土地面积的1/10,均无合法土地征用手续。村委会建房卖房的账目从不公开,大量白条当发票冲账留下一大笔糊涂账。对此,群众反映强烈,而县委县政府却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规划代审批 村民土地遭征占
凤台县新集镇胡岗村是一个距县城20公里,人口1303人的小村,人均耕地不足1亩。半月谈记者在胡岗村调查时,胡岗村党支部书记胡义新向记者出示了2002年凤台县政府《关于胡岗自然庄复垦整理立项的批复》。他解释说,胡岗村老自然村的位置比较低,容易受淹,因此2002年村委会做出了建新村的决定,并上报了新集镇政府,凤台县政府最后也同意了胡岗村的建设规划方案,采取土地复垦与新占耕地置换的办法建设新村。胡义新表示,胡岗新村的房子都是村里集资建房或是村民自行建设,不存在建商品房对外开发的情况。村委会规定,如果村民想自建,每户给村委会1万元“地皮钱”作为办土地手续的费用,等到土地批下来就可以建。
而据村民反映,胡岗村委会开发的胡岗新村的房屋其实都是商品房。无论是本村还是外村的人,给钱就可以购买。村委会2002年开发的胡岗新村房屋,最便宜的一套要8万元。由于该村离新集煤矿近,又在潘(潘集煤矿)谢(谢集煤矿)公路沿线,房屋有商业价值,周边几个村有20多户村民购买了胡岗新村的房产用来做小生意。由于用地并没有得到土地部门的审批,全村有43户向村委会交了1万元“地皮钱”的村民,至今没有得到新的宅基地。焦急等待了很长时间的村民纷纷在新村附近强占土地,自行建房。
新集镇镇长王炳喜向半月谈记者表示,胡岗新村建设反映了农民的意愿,改善了农民的居住条件。在新农村建设中,该村确实占用了部分耕地,为了保持耕地总量的平衡,新集镇2008年为胡岗村制定了土地复垦的方案,准备采取置换的办法,将老村所在地进行复垦补充耕地。
胡岗村的村民花西根、胡义杰等反映,该村到现在为止没有复垦过一寸土地。多数村民根本买不起新村的房子,只好在老村中继续居住。全村300多户村民,通过买村委会开发房或自建房搬迁到新村安居的,目前大约100多户。
对胡岗新村的用地开发,凤台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王立光说,胡岗村开发所占的耕地除建大桥安置拆迁户的少量土地外,到目前为止,其余用地均没有在县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也就是说,胡岗村的村委会仅仅拿着县政府的一个复垦立项的批复,就进行了11年的征地建设。
姓名: | 手机号: *必填 | 看房路线: |
版权所有 © 2009 烟台龙真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 服务声明 (鲁ICP备05034347号) 地址:烟台市北马路三水商务大厦1815室 电话:0535-6666806 全景统计
网站合作伙伴:烟台装饰协会 山东房地产网 莱山房产交易中心 网站法律顾问:山东百灵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