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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一个鸡蛋裂了条缝,被苍蝇叮了一口,恐怕很少有人因此就把它扔掉;可如果裂缝不止一处,苍蝇随处下嘴,人们可能不得不面临一个选择:要不要放弃这个可能变了味的鸡蛋?
现在,这个裂缝累累的鸡蛋叫作经济适用房,它的存废正处在巨大的争议之中。
在今年以前,关于经适房的争论也曾存在,但那时还并没有多少事实刺激民众和媒体的神经,所以讨论只停留在专家层面,无法形成公共话题。今年开始,经适房频曝怪相,先是武汉摇出6连号,接着多个地方的经适房项目或变成别墅或变成商品房,然后是北京等地媒体曝出大量经适房被出租,前两天,又有“18个1”的最牛身份证号出现在经适房公示名单里。层出不穷的乱象仿佛在印证茅于轼先生的判断:“一场大规模的寻租盛宴正在经济适用房领域上演”。由此,经适房引发了公众持续而广泛的关注和讨论。有人坚定地认为,应该彻底取消经济适用房,也有人说,不能因噎废食,经适房的问题只是管理的问题。
在我看来,争议双方的矛盾主要集中在三点上:
一是经济适用房本身的合理性。“取消派”认为政府首先要解决的是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权”,而不是“买房权”,人人有房住不意味着人人有房产。如果因为一部分人买不起房而政府出钱助其购买房产,那么,对那些彻底买不起房的低收入者来说,政府是否有义务为其全款买下一套住房呢?
其次是,如果取消了,谁来替代经适房?重要的是,经适房不需要地方政府投入真金白银,所以它们相对来说还有些积极性。即便如此,在地价上涨的时候地方政府也倾向于少建经适房,2003年后房价大涨的过程中就伴随着经适房的急剧萎缩。而一旦取消经适房,意味着政府要建大量的廉租房,这可都是要地方政府直接掏钱的,到时有多艰难恐怕大家都能想得到。在这一点上,“取消派”并没有给出更好的建设性意见。
再次,是一个管理问题。那就是在不取消的情况下,经适房能不能管好?“改良派”说能,比如严格划清经适房和商品房的界限,只许回购不许上市,尽可能减少经适房的投资属性;同时加强管理,让经适房分配更公开透明。前一点我没有异议,而后一点实在让人心中没底。
这几天,我一直“趴”在北京市建委的网站上,就是那个公示出“18个1”的网站,通过不断地搜索,不仅发现“18个1”身份证的主人用“18个0”申请了廉租房,而且发现在廉租房里还有20个人的身份证号都是0,并且能搜出出生于2005年、2006年的申请者。这些可能都并不违规,相关部门也都有合理的解释,可是在一个严格的“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的保障房申请过程中,居然有这么多疑问被留到了现在,“公示”中也傲慢地不做任何说明,让我不得不怀疑,真正的公开和透明到底有多难。
肯定有人会问,说了半天,你是哪一派啊?说实话,在经适房问题上,我是个两面派。如果能管好,我是“改良派”,如果管不好,我就是“取消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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