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微信
北京市住建委日前下发了修改过的开发商违规罚分标准,新增内容包括开发商对限购资格审核、曾被曝光的部分违规销售行为等。如同司机的驾驶证罚分,一旦超分,开发商也将面临严重后果,轻则整顿,重则吊销执照。
在最容易出现问题的销售环节,新处罚标准主要聚焦在开发商捂盘惜售、虚假销售、一房两卖等行为。此外,由于楼市调控政策的原因,开发商在限购资质审核上也将承担更多责任。
在限购资格审核方面,《标准》明确开发商如果未按照规定收取和留存限购政策要求的相关材料,或未对购房人所提供的购房相关资料进行核查的,将被暂停网签、责令限期整改。
在开发商销售行为方面,有以下行为的,将被责令限期整改:未在三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未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白标价对外销售的;采取内部认购、雇人排队等手段制造虚假销售旺盛的等。
对于此前经常被曝光的“一房两卖”,新规提出,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企业,不但会被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更为严重的是,一旦查明“一房两卖”行为构成犯罪的,项目或企业负责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对于开发商交房后经常遇到的物业问题,新规中增加了20余条规定,以期更好地保护业主的权益。根据新规定,企业扣分累积20分时,市住建委依法核查开发企业的资质条件,核查不达标的,依法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将该公司违法违规行为有关情况通报市国土资源局和市工商局,建议有关部门在企业工商年检和土地投标时给予限制。新修订的2012版《标准》将于下月1日起正式执行。
姓名: | 手机号: *必填 | 看房路线: |
版权所有 © 2009 烟台龙真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 服务声明 (鲁ICP备05034347号) 地址:烟台市北马路三水商务大厦1815室 电话:0535-6666806 全景统计
网站合作伙伴:烟台装饰协会 山东房地产网 莱山房产交易中心 网站法律顾问:山东百灵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