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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引导民间力量参与保障房建设,必须解决民间资本建设保障房的盈利模式问题。万科在建议方案中提出,要让民间资本进入这个领域,既要让民间资本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又不能把保障房变成一个谋利的方式。
万科在建议方案中提出,可以借鉴国外经验,对保障房实行有限公共产权。
谭华杰表示,必须清楚一个事实,即保障房的需求有一个时间段,中国真正需要大量保障房往往集中在城市化过程的一个特殊时期,大量外来人口涌入城市而城市的商品房供应量又跟不上,导致商品房价格上涨过快,这是特定历史阶段的特殊问题。
但20年之后的情形又会怎么样呢?谭华杰认为,20年之后人口红利结束,城市化基本完成,社会可能又会面临房子过剩问题。
万科在建议方案中提出,可以学习国际经验,比如美国的经验,目前需要的是阶段性的住房保障任务,可以民间资金来提供和承担这20年的住房保障功能。
一个解决方案是,政府可以规定,民间资金持有房子,在20年期间必须用于保障房,但15或20年之后这个房子可以变成商品房,对外出售。谭华杰表示,这样做可以让民间持有房子的人并不牺牲房屋产权,只是牺牲了前20年内自由使用它的权利。
万科建议的操作方法是,不管这套房子是政府盖的,还是开发商盖的,都不重要,房子盖好后就把它卖给持有机构。持有机构可以以低于商品房的价格购买这套房子,而政府可以让利给持有机构,两者共同持有房屋产权。
持有机构购房后,前20年只能用来出租给政府指定的住房保障对象,不能作为其他用途,但是15年之后这套房子可以出售的。出售这套房子产生的收益,同样由持有机构和地方政府按产权比例分成。
这类房屋可以按照市场租金对外出租,但是保障房对象可以只需支付租金的一部分,剩余租金差额或者由政府直接补贴给持有机构,或者把租金差额折算成房屋产权,逐渐转移给持有机构,使得持有机构的产权比例不断增多。
谭华杰表示,这种模式下,持有机构最主要的收益根本不是前期的租金,而是20年后这个房屋的出售所得,持有产权越多意味着未来收益越大。
万科认为,这种模式能解决民间资金建设保障房无法获得投资回报的问题,也能解决民间资金持有保障房难以获得经营收益的问题,同样可以解决地方政府建设保障房的资金来源。
谭华杰表示,20年后这个城市可能根本不需要这么多保障房,甚至不需要这么多小户型住宅。在这种模式下,保障房投资和运营机构就会预测和预防这种不利的结局,提前在房屋外形设计、房屋功能、空间布局既配套等方面做好应对。“但如果没有明确的利益驱使,谁会关心这些房屋在20年后的命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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