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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2010年的房地产发展,调控是无法绕过的关键词。从4月17日出台的“国十条”、9月29日再次出台的“新国五条”,再到近两个月各部委密集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党中央、国务院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势头的决心坚定,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持续加大。
从政有经,令行为上。截至11月底,已有十五个城市陆续出台了落实国家二次调控的实施细则,就限购、执行差别化房贷、加大住房供应和保障房建设等多个方面做出规定。日前,本报记者采访了北京、上海、广州、三亚、南京、杭州、温州、厦门等八个城市,了解各个城市在“新国五条”出台后落实国家调控政策的情况。
9月29日出台的“新国五条”,第一条就明确要求各地“立即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国发[2010]10号文件的实施细则”。同时,“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要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从“立即”、“细则”、“约谈”中,中央督办地方政府尽快落实新政策的力度和决心可见一斑。
9月30日,深圳紧急出台楼市限购令,随后,厦门、上海、宁波、杭州等15个城市相继出台包含限购令在内的多项实施细则,加上早已开始限购的北京,房地产市场的第二轮调控在各地全面铺开。
这一轮调控是对“国十条”政策的延续和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此次各地出台的楼市政策表现出三个特点:一是通过完善差别化信贷,控制投资性需求;二是通过预售资金监管、预售许可管理等措施加强市场监管,完善市场交易秩序;三是政府加大了住房供给和保障的力度。
相较以往的调控政策,有专家认为这一次更具有全面性和针对性,各地纷纷“组合出拳”,采用土地手段、财政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等多种方式,有具体的可操作性标准,利于政策落实,效力强大。
长期以来,房地产市场高位运行,投机炒作泛滥,买房者只能望楼兴叹。楼市高烧,阻碍了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也影响了社会民生和稳定。二次调控下,各地楼市政策可谓给高烧的楼市开出一服猛药。
对症药——
相机决策,调整市场供求关系
限购、差别化信贷是这次调控中的“眼球明星”,最受关注。根据“新国五条”规定: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截至11月底已有多个城市出台限购令。但各地在“限购套数”、“针对存量还是增量”、“是否明确时限”上有所差异,多数城市要求新购买一套,对增量作出限制,也没有明确的执行实现,南京规定限制购买第三套,被称作“最严厉版限购令”。
“这主要是各地政府结合当地实际,依据供求关系和房地产市场情况作出的判断,并无优劣之分。”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表示。
而在信贷政策上,全国实行统一的差别化信贷。同时,多个城市也出台了差别化公积金贷款,弥补了炒房者利用公积金进行投资、投机的漏洞。相比商业信贷政策,公积金政策更细化、更严格。“这些政策都是依时依势而定的,针对不同的市场形势相机决策,主要是遏制投资性需求,使市场达到合理的供需状态。”秦虹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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