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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③:地方政府
加强对地方政府负责人的问责
无论是保障房建设还是房地产调控政策,都经常卡在“落实”二字上。
尽管今年保障房建设总体情况良好,但仍然有一些地方政府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开工建设进度缓慢,配套资金不落实,管理工作不到位。而直至目前,还有一些地方对房地产调控决心不坚定,顾虑重重。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专家表示,一手抓保障,一手抓调控,看似简单。但对地方政府而言,搞保障增加地方财政支出,搞调控又不可避免地要减少地方财政的收入。所以在住房问题上,地方政府就需要做出抉择,如何兼顾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尽管没有地方政府宣称在两个目标中只保证一个,但在实际政策实施中却会有天平的倾斜。
“地方政府的住房政策选择,与地方政府负责人的偏好直接相关。”江苏某市房管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在目前特定的干部评价机制中,地方负责人往往容易追求被上级看得见的经济目标,如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增加土地出让。
事实上,加强保障实现社会公平,既比较困难,又比较不容易被上级所看见。这种政绩考核模式和部分地方官员的不恰当的政绩观,导致了地方政府落实保障和调控政策难。
从今年起,我国开始对地方政府在解决住房问题上进行监督和问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表示,地方完成保障房建设任务情况和实施房地产调控的效果,将与地方政府负责人政绩考核挂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联合监察部等部门,经常对各地保障房建设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落实政策不到位的要进行约谈,直至问责并追求责任,并向媒体和社会公众公开。
专家认为,就住房问题对地方政府负责人进行问责是一个突破,此前仅在“米袋子、菜篮子”等密切关系民生的重要措施中采取过。住房是重要的民生问题,这种问责应该常态化,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负责人,有力推动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
继续深化住房制度改革
除了影响政策落实的主观因素外,地方政府也有自己的苦衷。记者近期在多省采访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不少地方负责人都反映,近年来地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规模不断加大,其他社会保障职责也越来越多,地方可支配的财政资金却增长有限。事权和财权增长不匹配,导致地方政府在搞保障的时候捉襟见肘。同时也导致对土地财政的依赖无法摆脱,也就在进行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时候难免有所顾虑。
国务院今年举行的几次加快保障房建设的座谈会上,多省负责人提出,要强化政府在解决住房问题上的职责,必须继续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和相关财政、金融、税收制度的改革,在某些方面给地方更多的自主权。
住房政策并非一成不变,随着各种情况的变化,住房政策也要不断的调整,住房制度的改革也将进一步深化。“十二五”规划建议提出,加大保障房建设,发展公租房,增加中低收入居民住房供给,完善住房体制和政策体系,推进房地产税改革。这为下一阶段继续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明确了方向。
“在房地产问题上最基本的前提是民生,最根本的目的是民生,解决好普通居民的居住问题,这是政府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郑新立表示,“在这样的思路下,无论是房地产调控还是保障房建设,都能够把握正确的目标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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