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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置业协议》只是开发商的“市场调查”
海南利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经理高志华称,他们并没有躲客户,只是最近在放假,他们已经在售楼中心门口贴了告示,并留了联系电话。跟客户签订的《意向置业协议》只是开发商拿到规划许可证后所做的市场调查,为的是看看房子建成后,到底有没有人买。去年10月房产监管还不是很严,所以他们才敢搞意向协议,现在没取得预售许可是绝对不敢签订任何意向协议的。既然与客户签了意向协议,公司肯定会按照协议内容履行,协议过期后,我们会如数退还客户订金。但房子的具体价格还没定,主要由预售时的市场情况而定。
高经理再三声明,现在不是我们不卖,主要是预售许可证没拿到,正在加紧施工。我们今年1月份才拿到施工许可证,又加上过年耽误了一段时间,不可能楼没盖好就申请预售许可,政府也不可能批下来。
高经理另外强调,《意向置业协议》只是双方的意向协调,不是认购合同,各项内容协议里写得很清楚,根本不存在欺骗不欺骗的问题,都是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签的。协议上并没有说明何时完工,这一点客户是知道的。
澄迈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局长林中校说,日前已接到一些关于该项目的投诉,具体情况还不是很清楚。所以希望更多认购者能将相关材料送到房管局,以便尽快把开发商和认购者召集到一起,具体协商处理此事,尽量协调好双方利益。
林中校表示,开发商在没有拿到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就与客户签订意向协议、收取订金,这肯定是违反相关规定的,会尽快要求开发商对此事进行说明,并做出相关处理,追究开发商的责任。
林中校说,开发商没有向他们申请预售许可,他们也不可能去查他的施工进度,因此对于开发商是否故意放慢施工速度,拖延时间,还不能随便下定论。局里会尽快派工作人员到施工现场了解情况,监督施工,但现在可以肯定的是该项目目前还没有达到预售许可要求。
林局长同时提醒购房者,要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不要在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的情况下,就随便签像《意向置业协议》这种明显违反政府规定的协议。不要被开发商前期开出的各项优惠条件所欺骗,关键还是要看他们的证件齐不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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