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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向社会公布了经济适用住房试点工作三种监督举报方式,市及徐汇、闵行两个试点区的房管部门为监督举报受理部门。
比如,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监督举报电话“021——962121”、监督举报信箱“上海市大沽路100号上海市住房保障监督举报信箱(邮编200003)”和监督举报电子邮箱jsf@shfz.gov.cn,徐汇、闵行两个试点区也分别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信箱和电子邮箱。
另据介绍,此外,徐汇区在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闵行区在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均设立专门的监督举报信箱。
试点工作期间,市民对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对象的虚假申请,个人或单位为他人出具虚假证明,保障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及其他经济适用住房试点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均可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监督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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