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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已经很优惠了,但我没办法享用了,只能选择退房,我请求租住廉租房,但工作人员说,要拿低保的人才能住廉租房。我这种人成了夹心饼干了,只能看着人家买经济适用房‘眼红’,自己不能租住廉租房‘惋惜’”。郑志文说,“政府为我们低收入群众建盖经济适用房本来是件好事情,但建好了,我们却因为各种规定限制买不起,让政府和我们都陷入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
今年36岁的汪建昆是原昆明交通机械厂职工,由于拿不出首付款,他也选择了弃购。“第一笔钱就要六万多,我们小老百姓怎么拿得出来啊。我没有抵押物,银行不贷款。”汪建昆说,“就因为第一笔钱太多,我的许多朋友都退房了,我们都是下岗工人,平时打点零工度日,大家不是不想买,而是买不起啊。”
修好“渠”让低收入家庭实现住房梦
针对一些专家提出的经济适用房的历史使命已经完成的观点,云南财经大学房地产与土地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张洪认为,经济适用房并未完成历史使命,目前谈取缔为时尚早。从昆明登记购买的情况就可以看出,处于适合租住廉租房与购买商品房之间的低收入家庭数量巨大,不能因为目前经济适用房生产、销售和流通环节中出现各种问题,就否认其存在的必要性。从实践上看,建设经济适用房一方面保障了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问题,同时也是抑制房价快速上涨的有效措施之一。
作为政府的一项惠民工程、民心工程,究竟如何才能做到惠泽百姓,让低收入家庭实现“居者有其屋”呢?郑志文说:“希望国家政策稍微灵活一点,不要那么死板。”
要破解经济适用房弃购尴尬,老百姓不再隔海观望。张洪认为,政府应该多管齐下,构筑好渠道,确保水到渠成,建好的经济适用房名至实归。可以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度,政府提供担保,并像医保政策一样实行全民公积金制度;政府对购买经济适用房实行贴息贷款,减轻低收入家庭购房负担。汪建昆说:“我们恳请政府和银行协调,让我们少付点首付款,剩余的房款每个月还几百元,这种我们还能承受。要不然政府为我们建好了房子,我们却都买不起,不是白建了吗?”
“购买经济适用房,一般规定分两次、三年内付清。就是因为收入低才选择购买经济适用房,而收入如此低,怎么可能一下拿出十多万来付房款呢?”张洪说,只有政府提供担保、金融机构给予支持,低收入家庭才能真正买得起经济适用房。否则,低收入家庭的“居者有其屋”的梦想目前难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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