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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将直接上报数据
马建堂在当天的会议上说,国家统计局积极回应对房地产价格统计的质疑,2011年将稳步推动房地产等价格统计改革,认真实施《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
“要加强与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充分利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签数据,确保住宅销售价格指数质量,切实做好数据发布和解读工作。同时,要精心组织以2010年为基期的新一轮居民消费价格调查。”马建堂说。
改革房价统计是年初国家统计局作出的承诺。9月25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这个征求意见稿,35个大中城市新建住宅销售价格、面积、金额等资料直接采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签数据,不单独进行调查。
马建堂还表示,2011年年报和2012年定报(定期报表)在“三上”企业和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正式实施企业一套表。同时,在实现全部“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直接向全国数据中心报送原始数据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对此,有开发商昨日向早报记者表示,目前上海地区开发商都会在预售审批时向市相关部门上报价格方案,而这一系列数据最后也将成为上海市直接上报的价格数据,但开发商并没有向国家统计局直接提供数据的渠道。
近年来,国家统计局几乎每个月都会公布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数据。由于该数据多次出现与其他部门发布的同类数据“打架”的现象,一直以来受争议颇多。
“报送样本须全面”
今年9月25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提出,国家统计局将更多运用各地交易系统的数据,替代原来由各开发企业自行上报房价数据的统计方法。但是,由于并不是每个地区都具有完善的交易系统,依然有一些城市在采用开发商填写的数据。
对于如何取得更为可靠的数据来源,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认为,主要有两个渠道,一是参考各地房地产交易中心的真实成交价格,二是在每个城市设定一定数量的样本楼盘,长期跟踪其价格,每个月更新一次。杨红旭说,“统计部门不能图省事,全由企业填报,统计部门要指派工作人员深度参与,确保数据的真实性。”
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景气研究中心主任刘煌松认为,房地产企业直接向国家统计局报送数据,还应注意两点:一是总体样本必须全面,国家统计局对于全国房地产经营企业应有尽可能全面的掌握;二是房地产企业要具备主动上报数据的自觉性。
刘煌松还强调了上报数据准确度的重要性,“否则花钱多,成效少”。他建议国家统计局应每月抽查1%~2%、每年抽查10%~20%的上报企业数据,并对提供不真实数据的企业进行处罚和曝光。同时,国家统计局应与各地税务局、房地产管理局密切交流、协调,以使得相关统计数据更为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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