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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上午,山东省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在接受采访中表示,青岛公积金的资金使用率已经高达81%,考虑到目前公积金贷款难以对二套房或者多套房进行认定,青岛正酝酿制定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差别化的政策,以杜绝名下已有多套房子但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炒房的现象。
不少市民认为,青岛市上半年出台的公积金贷款新政,规定首套公积金贷款还清5年后才能再次贷款,这有些偏严格。建议缩短公积金二次贷款使用年限。
“今年以来青岛住房公积金的资金使用率持续攀高,高点达到81.43% ,目前仍在80.68%。”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刘永林主任说,这已经超出了资金使用的警戒水平。据介绍,由于青岛绝大部分缴存职工尚未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解决住房问题,为保证贷款资金的持续需求,青岛出台了对二次及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限制措施。
刘永林说,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信贷调控政策是,对第二套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 ;而青岛对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是不低于60%,此后会根据国家政策的调整、房地产市场的变化以及资金运行现状,动态进行调整。
不少市民反映,根据青岛市目前执行的公积金政策,在调查和认定房屋的面积和套数时,不管申请者名下有几套房子,只要申请人没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就可以按照首套来办理,这显然存在漏洞。“由于青岛市目前尚不具备对职工家庭购买二套或三套住房进行认定的客观条件,因此现在只能依据中心内部的登记信息,对是否曾申请公积金贷款进行认定。”刘主任说,根据建设部等四部门日前下发的有关规范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要求,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在研究制定对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差别化政策的具体措施。
公积金相关热点问题
商业贷款公积金不能转换
“关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问题,我们一直在关注并进行相关政策的研究。”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刘永林说,但目前青岛尚不能办理此项业务。主要原因包括两点:一是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涉及转按揭业务问题,目前国家尚未有针对转按揭业务的规范标准,因此无开展此项业务的依据。二是公积金贷款属于委托贷款,如商贷银行非公积金业务受托银行,涉及公积金中心与银行间的业务衔接问题;另外公积金贷款还有额度限制等等。
单位拒缴公积金可举报
如果职工工作的单位拒绝为职工缴纳公积金,职工该如何维权?
“如果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职工可以匿名反映。”刘永林说,单位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但未给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由于受执法权限的限制,需要职工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反映单位的违规行为。住房公积金中心将按照行政执法程序的有关规定,经核实后,予以立案查处。
单位录用职工,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
内退职工可停发公积金
据刘永林介绍,根据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规定,内退职工已经不属于在职职工范围,因而单位可以停发公积金。
据介绍,在职职工包括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符合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在岗职工,不包括已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离岗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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