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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购、限贷、限外,一系列非常规楼市调控举措相继出台。昨日据媒体报道,有关部委正制定管理办法,对房价进行直接行政调控。消息还援引业内人士的表态称,价格部门完全有法(《价格法》)可依。
截至记者发稿,相关部门尚未对此作出任何表态。
事实上,“限价令”的提法并不新鲜。此前就有报道,国庆长假前,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曾组织房地产商开会,要求新开楼盘只能下调售价,不能涨价。而上述消息也援引《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称,“房地产市场价格总水平出现剧烈波动等异常状态的,价格综合管理部门可以会同有关部门对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公告、会议、书面通知、约谈等方式给予提醒告诫,对经提醒告诫仍未规范价格行为,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由价格监督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姑且不论真伪,这则消息的出炉从侧面表明了目前楼市仍有很强的上涨预期。”中房信分析师薛建雄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目前中国楼市确实已经进入到非理性阶段,如果现有调控措施不能遏制上涨预期,限价或在预期之内。
不过,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却坚持认为,这一消息属于“空穴来风”。他对《国际金融报》记者强调,“这违背市场经济规律,且作为土地财政及房价上涨的受益者,地方政府和利益集团也不会同意。”
“至少在短期内,还不能过多寄望直接的行政手段。”尹伯成表示,“最有效的调控办法,是坚决打击开发商的囤地行为,收紧其资金链。”11月8日,北京市出台新规加强商品房预售的管理,杜绝内部认购。在其看来,这一措施是比较好的范例,可在大中城市进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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