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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国内房企来说,坏消息接踵而至。10月15日,中国证监会正式披露,为坚决贯彻执行“新国十条”精神,其已暂缓受理房地产开发企业重组申请;对已受理的房地产类重组申请,将征求国土资源部意见。
10月20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监管一处一位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这一暂停令涉及的房地产公司有60家,其中,再融资49家,IPO(首次公开发行)11家。该负责人进而透露,“国土资源部方面完成了70%的(征求意见类)协助初审工作,陆续形成了意见函,但证监会这边何时恢复房地产企业的重组工作,没有明确时间表”。“我个人估计是明年一季度”。
但这还不是故事的全部。据悉,广州等地还在探索将房管部门、税务部门纳入房企融资审核的联动部门,而多部门联合把关再融资极有可能成为常态监管。
证监会给力
“这只‘靴子’要落下,业界早已传闻,只是没想到是这个时间。”10月19日,今年2月已获得证监会审核通过的一家S*ST公司并购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各主要城市“限购令”这一波轰炸,已经让房企立时产生寒冬之意。
业界可能忽视了这样一条消息。国庆节刚过,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就在中国证监会第三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成立大会上表示,证监会将制定发布借壳上市的资质标准和监管规则,具体举措包括,在产权清晰等方面执行IPO趋同标准,要求拟借壳资产(业务)持续两年盈利。
“2008年时,证监会就为配合国务院关于房地产的宏观调控政策,专门制定了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并购重组的一系列标准,但还是因为中央政府的踌躇,这些标准并未执行。”前述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监管一处负责人说。
当时,证监会的标准可谓全面,涉及房地产产品、土地、行业地位、经营业绩等诸多方面。
比如,证监会提出,拟借壳上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开发产品的类型、户型等要符合产业政策,近3年取得土地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等。
但或正因过于全面,此标准只是在证监会内部打了几个转,未能引起市场方面的波动。
2009年以来,国务院针对房地产市场先后出台了土地出让、税收、信贷等产业、金融政策。“证监会是今年才正式加入的,不免让人产生火线驰援的感觉。”前述S*ST公司并购部门负责人向本报记者分析道。
今年4月17日的新“国十条”曾要求,对存在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证监部门暂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
“证监会据此联合国土资源部对涉及房地产类股权融资的项目进行了一番联合审核,主要是督导募集到的资金如何使用。”前述负责人透露。
此次发布重组暂停令,证监会再次引用中央政府通知,只选取了上述标准中的土地违规一项,并有了比较细化的内容——涉及土地的农用地核用和征收、土地使用权取得、土地出让合同履行、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动工和开发建设以及转让等情况,深入之意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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