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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三 险企在打新政擦边球?
焦点回放
《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保险商不得投资设立房地产开发公司或投资未上市房地产企业股权(项目公司除外)或以投资股票方式控股房地产企业,已投资设立或者已控股房地产企业的,应当限期撤销或者转让退出。在这一新规下,中国人寿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一方面,中国人寿在今年1月增持远洋地产至24.08%,一跃成为其第一大股东。另一方面,国寿旗下还拥有一家全资地产子公司——国寿地产,从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务。国寿的这两项主要房地产业务是否会被叫停,成为目前业界关注的焦点。
当事人说法:投资远洋地产只是财务投资
中国人寿董事长杨超对此回应称,中国人寿对远洋地产的投资属于财务投资,不参与管理。按香港现行法律持股不超过30%不算控股,按内地规定不超过50%不算控股,因此对于远洋地产的投资并不算控股,也就不存在问题。此外,国寿地产是中国人寿集团旗下从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务的企业,是当年国寿为建设写字楼、养生养老项目而设立的一家项目公司,因此不存在退出问题。
行业现状:项目公司在投资禁令之外
在对设立房地产开发公司或投资未上市房地产企业股权的禁令中,将项目公司排除在外,意味着保险资金可以通过项目公司以股权形式投资房地产企业。
据了解,除了控股远洋地产和国寿地产外,中国人寿还对11家上市地产公司进行了股权投资,截至目前,中国人寿在地产投资项目上的花费已超过百亿元。例如,中国人寿通过持有中国世贸投资有限公司32.5%的股份,辗转间接持有中国国贸股权。而据媒体报道,北京东方广场、首都时代广场等商业地产目前都已被保险公司盯上。
七嘴八舌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教授郝演苏:
保险公司投资不动产早已成为普遍现象。之前保险公司可以利用自用名义购买写字楼进行不动产投资,或通过集团旗下信托公司和不动产投资管理公司投资于房地产以及购入上市地产公司股份。现在政策一开闸,保险公司以前储备的项目就可浮出水面。但中小保险公司资金规模小,同时受制于偿付能力限制,暂时难以涉足地产投资。
●国际评级公司穆迪的副总裁及高级分析师严溢敏:
这一新的投资机遇对于保险公司的信用状况会产生负面影响。主要由于这种类型的资产具有内在风险,而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经验有限。
●业内人士李骁:
险资的松绑对商业地产绝对是利好,但商业地产市场只会慢热,期望短期内有爆发行情不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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