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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几年将优先安排中央投资项目。”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一位专家向记者表示,如果国土部不放松土地口子,地方仅靠原有的土地指标,用地需求难以满足。北京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谢俊奇也曾直言,地方扩内需项目基本是把未来重大项目提前实施,新增用地则通过释放未来用地指标对应。
本报记者获悉,在执行中央投资项目用地时,国土部要求要尽量选择废旧厂房、破产国有企业土地,而国土部和财政部为此专门出台鼓励措施。为此,国土资部长徐绍史、副部长贠小苏专门“约谈”了9个用地问题比较突出的城市负责人,共商用地良策。
“这一切都是服从于中央投资项目。”一位地方发改委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在地方看来,这就像娶了“皇帝的女儿”,好看但不好伺候。何况除中央投资项目外,地方还有自己的投资项目需要用地。“有些地方项目仅仅立了项。”上述人士坦言。
那么,如何弥补巨大的用地缺口?国土部规划司司长董祚继在2008年底国新办会上回答本报记者提问时说:“用地的缺口需要把‘十二五’规划中2010-2012年的部分指标提前挪用。”随后,2009年建设用地指标增加50万亩。本报记者还获知,2009年用地计划指标的下达方式也调整为:年初下达一部分,上半年再根据各地实施情况进行调剂,“明确一部分基本农田由省级政府自行调整。”
“为了招到一个好的项目,财力薄弱的地方需要花费九牛二虎之力,只有在土地、税收等上做文章。”在“五一”期间,某副市长告诉《华夏时报》记者。记者采访到的实际情况是,在具体执行部分中央投资项目中,县级以及县级以下政府圈一块地非常容易。
9月开始问责
2008年5月,国土资源部、监察部等三部委联合下发“15号令”,要求追究县级以上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今年是国土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即“15号令”)对政府主要负责人问责的第一年,政府带头违法用地或政府主导下的违法用地一旦发生,不仅会被曝光,相关负责人将会被问责。
国土部8月将约谈部分土地违法严重地区的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挂牌督办一批重大典型案例,约谈范围包括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以及其他人口在50万以上的155个城市,而约谈的最后期限在8月15日前。
据李建勤介绍,7月,国土部将组织督察组赴地方检查;8月召开集体约谈会;9月启动问责工作。
“不但问责事,更要问责人。”李建勤解释说,“15号令”中提出的问责方式是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徐绍史曾表示,如果土地违法违规情况超过了“15号令”,将对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为此,近日国土部还特地对各地负责国土工作的市长进行了首次培训。
对于如何界定地方政府官员保护耕地责任问题,李建勤给出的答案是:当地方政府管辖区域内,年度违法占用的耕地面积,在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总面积中达到15%以上,或者虽然未达到15%,但造成恶劣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追究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至于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以及相关拆迁安置用地、扩大内需项目、新农村建设项目等特殊用地中,涉及违法用地查处难度大的问题,李建勤表示:“这不能阻拦土地违法问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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