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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轨”与“市场轨”结合
中国住宅提供方式已经历过一次大的变革:上世纪90年代以前,城市居民住宅主要由国家或企业配租,但居民住宅改善速度很慢。90年代中期开始“房改”,实行市场化提供方式,居民自购商品房为主,政府配售“经济适用房”为辅,城镇人口居住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但经过15年左右的实践,现行模式也暴露出其缺陷,突出问题是商品房价格脱离理性,过快上涨,影响人民生活和社会稳定,甚至可能影响中国的和谐发展与国际竞争中的现代化进程。
为了维护人民“住有所居”基本权利,并维持中国房地产业对经济发展应有的支撑力,平稳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亟须对今后的住房供给机制作长远考虑,实行旨在长治久安的统筹,其中的关键是使政府和市场各司其职:政府在做好国土开发和不动产建设“顶层规划”的同时,侧重于提供为低收入阶层托底的“保障轨”上的廉租房和适合于收入“夹心层”的适租房。同时,让“市场轨”去配置一般商品住宅等产权房。政府在加强制度建设和制定好“顶层规划”的同时,在产权房领域主要是管理好市场规则,并科学利用税收杠杆调节这一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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