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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28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国务院关于转移农村劳动力、保障农民工权益工作情况的报告时表示,住房城乡建设部鼓励各地将农民工逐步纳入城镇保障性住房体系。指导各地建设农民工公寓,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将农民工纳入经济适用房范围。以大型施工项目为重点,开展“建筑工地农民工标准化宿舍行动”。
报告指出,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促进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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