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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了解到,目前烟台银行多已执行二套房贷新政策。随着新政的实施,有不少问题困扰购房者,二套房怎么界定?正在申请办理的房贷,执行新政策还是老政策?房贷申请下来了可否撤退?记者采访了烟台工行、建行和中行等多家银行。
二套房:以“房贷记录”为准
二套房如何界定,很多购房者十分关注。昨日记者了解到,目前执行的政策是:以“家庭”(含未成年子女)为单位界定,同时,以央行征信系统记录为准,只要夫妻双方的一方有过个人住房贷款记录的,无论还清与否,再申请房贷时一律视为第二套及以上。
工行住房业务科工作人员介绍,现在央行征信系统记录全国联网,在外地有住房贷款记录的,都可以查出。也就说,只要家庭成员有房贷记录的,不管在国内哪个城市,再申请房贷都是第二套或者以上。“首套房贷款了,如果子女已大于18周岁的,以其身份购买的话,仍是首套。”工作人员说。
执行新政:以“审批日”为界
在房贷新政出来前夕,部分购房者提交了贷款申请,正在审批中。购房者担心,会不会执行新政策。记者从多家银行了解到,是否按新政策,以“审批日”为界。如果在执行新政前已经通过了银行审批,还是按照老办法,没有通过的就要按照新政策了。
某信贷管理部工作人员说,只要是16号以前通过审批的,首付和利率不上调,没通过的就要按照新政策执行。
住房贷款:没发放贷款前可撤销
“首付增加,原本准备的资金现在又不够了,贷款申请下来也没法办理了。”面对房贷新政,少部分购房者打算撤出银行贷款。
能否撤出呢?为此,记者以住房贷款人的身份咨询了多家银行,中行、建行、光大银行均表示,只要银行没有给发放贷款就可以撤销。农行烟台支行没有给出明确答复,提出要看经办行的情况。工行则表示,如果已经办理了抵押合同的话,就不能再撤销了。
也有部分购房者以受国家政策影响,首付和利率大幅增加为由,想放弃购房合同。这样是否免责呢?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邓崇海律师说,主要取决于双方合同的约定,如果双方明确约定:如果法律法规或者政府的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到订购合同的履行的时候,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没有约定的,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如果有约定,按照约定承担;如果没有,则以赔偿实际发生的损失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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