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微信
本报昨日独家报道了上海拟对住房保有环节征税。就在昨天晚些时候,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方网站对此作出回应,称“在房产保有阶段征税,将由国家层面定,地方应贯彻执行好。如果有关部门正在做一些研究也是完全正常的。”
专家解读,此表态并未否认上海酝酿对住房保有环节征税的具体方案。而根据本报记者了解的情况,上海也确是在相关部署下,尝试研究试点的可行性。
可是,到底是开征物业税,还是地方试点征住房保有税,抑或是此前传闻的由房产税代替物业税职能?房产税制改革似乎仍众说纷纭。
中国政法大学税法专家翟继光介绍,如果最终名称确定为物业税或住房保有税,那么作为一种新税制,其最终都将普适全国,因此需要在人大立法或由国务院讨论通过的前提下,才有地方试点的可能。如果此路艰难,专家认为,也不排除由已有的房产税扩充职能来实现住房保有环节的征税。
市场预测,增加房产保有环节的税赋会对房地产市场产生重大影响,其中包括投资客退场,以及土地成本的调整等。
姓名: | 手机号: *必填 | 看房路线: |
版权所有 © 2009 烟台龙真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 服务声明 (鲁ICP备05034347号) 地址:烟台市北马路三水商务大厦1815室 电话:0535-6666806 全景统计
网站合作伙伴:烟台装饰协会 山东房地产网 莱山房产交易中心 网站法律顾问:山东百灵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