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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先交定金预订了房子,没想到正式签合同时开发商却提出涨价。类似这样的房屋价格投诉今年明显增加了。”陕西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魏和平说。随着房屋价格不断上涨,关于房屋质量、价格及物业管理方面的投诉如今已成为消费者投诉的新热点。
2008年,陕西省西安市房屋均价刚刚超过4000元,到2009年底,这个价格已经接近6000元。相比其他同类城市,西安市商品房价不能算过高,但过快上涨的房价已经开始让一些开发商不惜违约涨价。
陕西省消费者协会统计数据表明,2009年陕西省消协共收到关于房屋的投诉198起,其中涉及房屋价格的投诉比上年增加了19.4%。魏和平说:“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在开盘之前收取预约定金时,对消费者承诺了在某价格内销售。而去年房价上涨、楼市回暖,开发商看到预约购房者比较多,就在开盘后大幅提高销售价格。”
西安市民董华说:“开发商这种行为把购房者逼得‘无路可退’。要么按涨价后的高价格买房,要么退了订金,再去其它楼盘买高价房。”据一家房地产网站调查,除了乱涨价,消费者对开发商的延期交房、质量难以保证等房地产侵权行为也非常关注。
2009年,因开发商逾期交房而造成的消费者投诉数量也在增加。不仅如此,房屋沉降、墙面开裂、楼板过薄地板起壳等房屋质量问题,也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
西安市工商局双生分局建筑房地产市场管理所所长刘林说,行业主管部门将对房地产市场进行整顿,打击这一领域里的违法违规现象。同时还西安市还将组织“房地产行业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开展房地产开发、中介、建筑、装修企业诚信承诺活动。
陕西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张向东说:“近些年市场变化很大,一些新出现的经济现象,比如医疗纠纷、媒体购物等,并没有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明确说明。因此,只有对这部法律及时进行完善,才能加大对消费者的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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