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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不起钱也可继续居住
在市民何永林家里,风趣的老何一进门就给我们讲笑话。他说:“新房子很好,但是我睡不踏实,过上几年要是没钱还,担心政府派一个人到房子来睡觉,因为这房子有一半是政府的呢。”他叫苦说:“俗话说搬家3年穷,这两年一分没剩,5年后能不能挣上10来万,哪个说得清楚?”
他这种担心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记者看到,他们家的房产买卖合同上,买受人是他和淮安市保障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房子的产权证上也明确写着,他和该中心各占50%。
产权证和合同就像一道紧箍咒,时刻提醒着何永林一家人,政府帮忙出的50%不是白给的,5年后是要偿还的。
如果5年后还不起怎么办?按照政策规定,可以延长到8年,延长的3年需要支付银行利息(前边5年不要利息)。如果8年后还是没钱,又怎么办?淮安市房管局长邵明回答:“那就不需要还了,你继续住,这房子就当经济适用房提供给你。”
邵明拿何家举了个例子:“如果何家真穷,政府就白送给他住。如果装穷故意不购买剩余产权,一旦被政府发现,将按市场价收租金。假如这房子每月能租800元,就收400元,不给就和你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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