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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发文公告,令创下北京2009年(总价及楼面地价)双料“地王”记录的北京大龙地产拍得的顺义区地块,最终被收回。其交纳的2亿元竞买保证金也被全数没收。
仅隔几天,南京市国土局也传来消息,瑞嘉投资实业有限公司等在2007年12月竞得的栖霞区仙林湖地块,因未按规定日期缴纳首期成交价款,也被取消对该地块的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2.45亿港元。
两幅“地王”先后被收回,究竟传递了哪些信号?
“看似‘撞在枪口上’,其实是调控的必然结果。”长期研究楼市的上海市政协人资环建委专职副主任孙钟炬说:“随着政策的持续收紧,土地市场的矛盾将会不断暴露,类似事件可能会连续出现。这证明管理部门在严肃土地交易方面释放了强烈信号,拍地企业不要心存侥幸。”尽管如此,人们仍然疑惑,“地王”被收回背后,是否有开发商因算准无利可图而放弃土地?资金问题是“地王”被收回的直接原因之一。大龙地产在其年报中称,2009年实现了爆发式的增长,营业收入17.48亿元,同比增长1174.08%,净利润3.39亿元,同比增长14256.4%——但以此资金实力掌控50.5亿元的“地王”,无疑是“蛇吞象”。
北京联达四方房地产经纪公司总经理杨少锋指出,去年的土地市场泡沫非常严重,一是许多原来主业不是房地产的企业大举进入囤地;二是一些没有能力拿地的企业不自量力地加入市场竞争之中。
上述举措能够起到敲警钟的作用,对于全国房地产市场而言,收回“地王”只是风暴的开始。
来自国土资源部的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底,全国闲置土地累计达1万公顷。更多违规累累的“非地王”需要切实进行处置。为此,2009年12月23日,国土资源部曾宣布挂牌督办分布在北京、浙江、吉林等9省(区、市)的18宗房地产开发闲置土地。上海、广州等各地近期也纷纷对闲置土地督促开工或收回。
“此轮处置土地问题,必须避免‘高高举起、轻轻放下’,而是要‘动真格’。”中央党校研究员曾业松表示,遏制地价房价过快上涨,关键在于调整中央与地方的土地收益分配格局,从根本上减少地方政府“以地生财”的冲动;土地拍卖应该从目前“价高者得”的方式,转为“限房价、竞地价”。
解决土地问题的根本,还在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变对“土地财政”的倚重。2009年,一些房地产活跃的城市土地出让收入高达数百亿乃至上千亿元,较上一年暴涨数倍;也有一些城市,2009年土地出让金总额占地方财政收入的五六成之多。尤其是在实体经济受金融危机影响严重、税基增收乏力之时,来自土地出让的巨额“快钱”更让地方政府难以割舍。
但另一方面,各级政府也逐渐认识到,过度依赖“土地财政”将付出沉重代价,短期内使房价居高不下、群众住房困难难以解决,长期则可能造成经济结构畸形和泡沫性膨胀。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我国经济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房地产业调控也不能置身事外。
专家分析,从这一轮调控可以看出,面对持续上涨的高房价、高地价,地方政府已有“危机感”。拿“地王”开刀,体现了一些地方政府在此轮楼市调控中的示范性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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