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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楼歪歪”之称的南京一小区近日获评省级优秀住宅大奖。该小区业主表示此奖太荒唐。评选组委会则称对入围楼盘会收取一些费用。(11月26日《北京晨报》报道)
南京“楼歪歪”交付一年就严重倾斜“站不稳”,购房业主卖不掉、不敢住。这样一座臭名远扬的危楼,竟然经过层层审核,被评为省级优秀住宅大奖。南京市建委称,他们手上的资料有限,无法对参评楼盘作全面的评判。这个解释苍白无力,难以让人信服:网络上到处都是关于“楼歪歪”的新闻,纸质媒体也曾大量报道,更何况该小区业主不止一次到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投诉。在眼皮底下出现、在全国都闹得沸沸扬扬的“楼歪歪”,相关部门及评委若说不知情,那肯定是糊弄人。
其实,冷静想想,“楼歪歪”获奖似乎又不值得大惊小怪。当今名目繁杂的评奖现象泛滥,一些原本正规的评奖也变了味。企业为名而交钱,相关部门为钱而颁奖。评奖活动变成了“按需所取”的交易关系,这也许是“楼歪歪”获奖的原因之一吧。
笔者想起最近房地产大佬任志强的一声“诘问”———“楼脆脆”、“楼歪歪”怎能由社会来定罪?这番“高论”背后的隐喻是:一座楼是否有质量问题,“话语权”掌握在当地主管部门而不是公众的手里。事实也是如此,从上海的“楼脆脆”,到成都和南京的“楼歪歪”,地方主管部门和专家的鉴定结论与公众认知存在巨大落差。上海“楼脆脆”被鉴定为“压力差”导致;成都“楼歪歪”被鉴定为楼体“安全”,祸首是“一场大雨”;南京“楼歪歪”的鉴定意见为“目前房屋主体结构是安全的”。在某些部门和专家眼里,无论是“楼脆脆”整体倒塌,还是“楼歪歪”变成“比萨斜塔”,横竖质量是没有问题的,有问题的似乎只有“天灾”以及公众的认知偏差。“楼歪歪”没有质量问题,被评为省级优秀住宅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既然“楼歪歪”获奖有“理”,那么其结果就不只是公众感情被践踏蹂躏,更是整个行业价值判断被颠覆。如果因此让开发商肆无忌惮地“制造”出更多“楼脆脆”、“楼歪歪”甚至是“楼垮垮”,那就是整个社会的悲哀了。
“楼歪歪”被评为省级优秀住宅,这个玩笑开得太离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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